vminawa wrote:
禁止同車道超車的道路...(恕刪)


可惜的是樓主跨車道行駛...
並且是後方超車者...
未注意的責任較大...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鬼島......第一天住嗎?
下橋立刻緊煞違規迴轉害後面的車撞到都沒問題~
你這樣的結果我也不是太surprise了~
習慣就好了~
想辦法伸張正義吧~
加油吧~

逆向女騎士列為證人...!?
我看那逆向女騎士才是事故的導因吧
機車會往內靠根本就是為了閃那所謂的證人吧

biglincm wrote:
依影片裡看,汽車"同...(恕刪)



依影片裡看,

汽車"同車道"超越機車,
如超車前未有警告動作,並保持安全距離,

就是汽車有肇因!


+1
[iframe]http://www.youtube.com/v/[/iframe] 韓國三星無商德抹黑攻擊1.拒絕點閱和回應三星廣告文2.減少三星廣告文章點

gungunM wrote:
可惜的是樓主跨車道行...(恕刪)



可惜的是樓主跨車道行駛...
並且是後方超車者...
未注意的責任較大...

+1



總結:
經驗不足
不會超車
[iframe]http://www.youtube.com/v/[/iframe] 韓國三星無商德抹黑攻擊1.拒絕點閱和回應三星廣告文2.減少三星廣告文章點
這樣的碰撞要請律師,是因對方回老家了嗎?

看來
現在又會多一個要裝行車紀錄器的人了。

至於責任部分
再說吧。

vminawa wrote:
禁止同車道超車的道路...(恕刪)


這裡當然是可以超車,
但汽車應該要完全駛入內車道,來進行超車,
不過當時汽車是一半車身在外車道,一半跨在內車道,
又先前跟機車是同一車道前後行駛,所以我才說是"同車道"

這裡面汽車未保持行車距離,個人認為是肇因,

我開車時,一定會跟機車保持距離,不論前後左右,因為吃過虧!


以影片來看...除非機車是想左轉(而且已偏離一個車道),或機車與汽車是相近鄰的等速前進,而機車無故的偏離撞上汽車
要不然汽車的責任較重

1.汽車是不是想超車,是的話 汽車不可以同車道超車
2.機車的路權是在一整個車道上的,只不過機車車體小佔用路面小,但是你也不可以侵犯到他的路權上
ex:意思是:他在他的車道上愛怎麼的蛇形都是他的路權,你想超車請到隔壁車道去
然...機車為何默許同車道超車,那是因為一個車道的寬度可以容的下兩輛機車並行,也就默許機車可以這樣超車,但是汽車不行
vminawa wrote:
禁止同車道超車的道路
1.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理規則 第20條 -1: 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5條-2 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這個道路可以超車!!

另外我不相信你不是這樣開車
我開車時就看到很多車子這樣超越機車!


沒錯!大部份的汽車都是這樣在超越機車的,我自己也常常這樣在超越機車。但機車的路權不因為汽車同車道併駛或超車就消失,機車仍然擁有路權,由影片觀之,汽車的確已侵犯前方機車的路權,故被判全責,個人覺得沒什麼爭議!

雖然大部份的汽車駕駛人都是這樣同車道在超越機車,但請勿積非成是!錯了就是錯了!只是當99%的人做同樣的事,不代表這件事就有99%的合理性!當遇到後付出高額代價,多希望能換來一個早知道!

大部份駕駛人考上駕照,卻沒有正確的行車觀念,加上政策沒有正確的宣導及刻意放任,造成大部份人把錯誤當正確,無理當合理,造成交通亂象!任何在路上行駛之交通工具(含機車),皆有應有之路權,當侵犯對方路權所造成之肇責,理當由侵犯之一方承擔!

大部份的人都這樣做,是因為發生事故的機率不是很高;大部份的人都這樣做而發生了事故,吞下去後可能不會告訴你;大部份的人都這樣做而發生了事故,少部份的人會po在網路上讓你知道。

影片的事件如果樓主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而機車明顯的是從外側車道跑來撞樓主,我相信結果會大不同!

車在外面跑,難免會發生事故,就算是自己再小心恐怕還是有50%的機率是掌握在別人手上。樓主若有投保第三責任險並加保財損,損失是可以減到最低的,加強與保險公司溝通,勝過上來這邊問要怎麼處理要強得多!

yangjech wrote:
沒錯!大部份的汽車都是這樣在超越機車的,我自己也常常這樣在超越機車。但機車的路權不因為汽車同車道併駛或超車就消失,機車仍然擁有路權,由影片觀之,汽車的確已侵犯前方機車的路權,故被判全責,個人覺得沒什麼爭議!

雖然大部份的汽車駕駛人都是這樣同車道在超越機車,但請勿積非成是!錯了就是錯了!只是當99%的人做同樣的事,不代表這件事就有99%的合理性!當遇到後付出高額代價,多希望能換來一個早知道!

大部份駕駛人考上駕照,卻沒有正確的行車觀念,加上政策沒有正確的宣導及刻意放任,造成大部份人把錯誤當正確,無理當合理,造成交通亂象!任何在路上行駛之交通工具(含機車),皆有應有之路權,當侵犯對方路權所造成之肇責,理當由侵犯之一方承擔!

大部份的人都這樣做,是因為發生事故的機率不是很高;大部份的人都這樣做而發生了事故,吞下去後可能不會告訴你;大部份的人都這樣做而發生了事故,少部份的人會po在網路上讓你知道。

影片的事件如果樓主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而機車明顯的是從外側車道跑來撞樓主,我相信結果會大不同!

車在外面跑,難免會發生事故,就算是自己再小心恐怕還是有50%的機率是掌握在別人手上。樓主若有投保第三責任險並加保財損,損失是可以減到最低的,加強與保險公司溝通,勝過上來這邊問要怎麼處理要強得多!(恕刪)


這個回答真是相當正確的觀念呀

希望樓主有看見

處理過上千件車禍經驗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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