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5328 wrote:對付這種車子不外乎是檢舉.比較殘忍的做法是在頭燈附近裝閃光燈.(照相機用的.不是手機的補光燈.當然反應也要夠快.會閃車子也要開閃光燈)包他自己去自殺.人的眼睛遇到強光.潛意識會自己閃開.結果不用我說 這種害人害己的事不要亂教,萬一對方被閃光刺眼後朝你衝過來你閃得掉嗎?在這個人人都是狗仔的年代,被錄下來自己恐怕也會背上肇事責任。
BenSheets wrote:根據我每個月檢舉一百...(恕刪) 因為你那張只有他壓到雙黃線.並沒有他"確實"跨越雙黃線的過程所以沒過是有可能的.檢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舉證不能摹擬兩可.要到 百口莫辯 的程度才有可能成案這樣還不行我也沒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