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黃燈? 闖紅燈罰單...8/29更新 撤銷罰單

既然沒錯何必簽名!!警察也需要佐證資料才有資格開吧!!
你很趕嗎..
這次過了...下次也許..沒有下次沒po網的機會了...
看看搶燈的後果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21&t=3519253&last=45792266
看來員警會被懲處,黃燈通過停止線應該不構成闖紅燈,申訴應該會撤消此單,祝你成功,不過以後還是不要衝,以免發生事情。
行車紀錄器達人 wrote:
搶錢大作戰開始~ h...(恕刪)
應該就是警察判斷錯誤,我想用影片去申訴應該可以撤銷吧...
應該是你沒停在第二個停止線
所以你變闖紅燈吧
我是覺得警察沒開錯
條杯一副就是等很久的樣子
算你倒楣,一路赴死
感謝熱心回應,當然行車一定要注意...

重點是"過黃燈"開"闖紅燈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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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址 旺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17180504/112013011000528.html

定義不同 闖黃燈台灣不開罰

2013-01-10 01:28
旺報
【特派員】

 為了報導闖黃燈這個「史上最嚴交規」,大陸媒體還特意查訪台灣交通法規,赫然發現台灣沒有闖黃燈的罰則,但台灣交通環境卻優於大陸,行車秩序比大陸好上幾十倍。

 依據中華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汽車駕駛人在設有交通號誌路口,闖越紅燈的罰則是罰緩1800元至5400元新台幣,記違規點數3點。台灣汽車駕駛人1年能扣的點數只有6點,扣滿了也是吊照1個月,1個月後自動恢復,不必重考。

 曾經擔任警局交通組組長的曾姓警官表示,台灣交通法令沒有「闖黃燈」這個名詞,因為在交通概念裡頭,黃燈是提醒駕駛人加速通過路口,「路權還是你這個方向的」,即使號誌燈變黃,駕駛人認為自己來得及通過路口,加速通行不違法。

 曾警官解釋,台灣安排路口號誌燈秒差的技巧,在十字路口的紅綠燈,東西向道路綠燈之後是黃燈,但黃燈變紅燈時,南北向的燈號並沒馬上變綠,有大約2到3秒的時間,是所有路口皆為紅燈。這樣可以確保堵在路中間的車輛,趕緊利用時間通過路口。

 因此,台灣的交通單位定義黃燈為「警示快速通過之意」,不會處罰駕駛人。
雖然很多人覺得第二個路口要停,但我反而覺得衝過去比較安全,而且樓主也有被內車道的小車逼到吧!
我的理由是…這二個路口太近了,當下的判斷根本是一個路口,都已過停止線才變黃燈,當然就加速過去囉!
此外,如果真的在第二個路口急煞車,那後面若剛好有跟車不就…撞了嗎?而且這一撞可能也會把你撞入第二個路口~~我只能說若你覺得你判斷正確且結果是安全的,那申訴不過的話就當花錢消災吧!



明明車都已經在路口中
燈號都還是黃燈
還好樓主好裝行車紀錄器
不然又被條子給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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