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中山高南下大社交流道大塞車的車禍

非常明顯的,兩個都有錯
警察跟記者快來,這裡有完整版
只能慶幸沒波及其他更多人

howard2206 wrote:
我只能說那個板車司機...(恕刪)

怎能這樣說你家,拿大車要撞小車簡直是殺人行為,何況是高速公路會危及很多人,也引響更多人,我只能說3好+1好=4好
1.不管誰對誰錯2車國道競速可開罰最高24000元(競技不一定得超速)
2.不管誰對誰錯2車觸犯公共安全危險罪
3.不管誰對誰錯 萬一貨車駕駛掛了 白色豐田觸犯過失致死罪但可上訴
4.肇事逃逸跟其他額外追加

全案應該依法判決無任何藉口
而新聞不可只播報兩者出事狀況應該公告法律判決結果~讓更多狂熱份子以是警惕



非常明顯地 0'23" 拖板車由外側未保持車距的超車中線的 wish

引起這一連串的不幸
樓主遇到這種互相挑釁逼車的
應該早早加速離開
這種的出車禍只是早晚的事情
就算沒被波及,留在後頭塞車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看玩只有一個心得 好好開很難嗎? 感覺這二個撞了活該.. 但是波及其他人的話就很白爛..

BEN10 wrote:
轉貼:害人害己htt...(恕刪)


為什麼大車車距明明就是不夠偏偏就要硬擠?

仗著車子大就欺負人?

我也遇過這種車距不夠就硬剪的大車,這輛聯結車就算駕駛掛了也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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