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開砲的都是目擊者?? 你們都親眼看到該車主移車??請問一下樓主 您親眼看到事主移動您小摺而停車? 還是您採買完回來車剛好在那?因為 半小時/1小時/2小時這些時間區間內 很可能發生很多事或許是誤會吧
我是祺鈞 wrote:在賣場裡沒有腳踏車的專用停車格若不停 所以,您應該跟賣場反應畫設單車格至於是否為重機移動,除非您有親眼看到否則您只能《提出質疑》但您卻直接《指名》重機車主,是否不當?就如同賣場未畫設單車格,就直接停在《機車格》就可以很大聲的說,我就是可以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