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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而言之,依目前的法規,你只能說中線外線併行的慢速車"不道德"而已.
如果是在國外,管你中線還是外線,在中線超玩車也應該往外線,而不是併行.
但是原po的確不能在速度上不去的情況下用最內側車道超車.
很多人會認為我只是超"幾分鐘", 但可能就因為這幾分鐘,
後面的車流整個被影響到了.
就像最近很多機車一直在爭路權,
說真的我也挺贊成廢除兩段式左轉,依車速分流.
但是機車肯乖乖的"從左側超車"
或是"加速到一定速度再匯入車流"嗎?
目前市區很多"三寶" 機車"快樂表"已經跟汽車差了10多km/hr...這屬非戰之罪,
但是完全沒有速度感,完全不看後照鏡,不打方向燈,
不注意後方有沒有車流就以20~30km/hr的車速剪進車流,
逼得後車只能剎車或閃避,這樣不但不安全,影響車流,也容易發生意外.
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以110km/hr左右車速行駛的人,
遇到時速80~90km/hr突然剪進來的車,
感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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