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國道罰單 "開太慢" 申訴?

台灣的交通法規與路權教育較不完備,
簡而言之,依目前的法規,你只能說中線外線併行的慢速車"不道德"而已.
如果是在國外,管你中線還是外線,在中線超玩車也應該往外線,而不是併行.

但是原po的確不能在速度上不去的情況下用最內側車道超車.

很多人會認為我只是超"幾分鐘", 但可能就因為這幾分鐘,
後面的車流整個被影響到了.
就像最近很多機車一直在爭路權,
說真的我也挺贊成廢除兩段式左轉,依車速分流.
但是機車肯乖乖的"從左側超車"
或是"加速到一定速度再匯入車流"嗎?
目前市區很多"三寶" 機車"快樂表"已經跟汽車差了10多km/hr...這屬非戰之罪,
但是完全沒有速度感,完全不看後照鏡,不打方向燈,
不注意後方有沒有車流就以20~30km/hr的車速剪進車流,
逼得後車只能剎車或閃避,這樣不但不安全,影響車流,也容易發生意外.

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以110km/hr左右車速行駛的人,
遇到時速80~90km/hr突然剪進來的車,
感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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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enjia wrote:
申訴..是權利...(恕刪)



樓上說的是....申訴..是權利

當然可以申訴
而且還可以告警察瀆職

但是
結果.....

必須樓主要能承受得起喔!!!!!!!
所以如果買臺GPS還有顯示速度的,應該可以以此為依據去申訴。
被罰一次就足夠買壹台了,

難得警察終於有在做事了,不是只躲在路邊抓超速。
不過真的對交通危害大的是愛和中線手牽手的,和覺得內側比較溫暖的駕駛。
想想警車從路邊靜止到追上時速100的3.5噸,對交通也不是太好吧。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請注意引號
後車比你快想超車
就不成立
這篇應該置頂每天給龜車看

因為他們總是認為他開到限速就可以合理的龜在內側

然後完全不用管後面用路人的超車權利

另外你提到的"再左切內線車道開始從70多公里加速至100多公里"

你時速70切進來,是要害死後面開110的人是不是!!!



覽趴捏著去繳吧

下次知道再空也不要切到超車道!
小運匠 wrote:
小弟從事運輸業的,開...(恕刪)
版主你辛苦了.
下次切進內線時, 記得開快一點....

就算買個經驗吧!樓主!

內線是「超車道」,不是「加速道」!
您進內線時,就應該先把速度加足!
不然是非常危險的!

如果您還是聽不進別人的好心勸告,
後面應該還有很多罰單等著你喔!
好自為之吧!

紅斑馬有在做事喔!
每天早上警廣交通診所有在報,要走在內車道...
沒車時..車速要維持在最高速限...你那路段是110km
有車時,要超車才能進內車道
所以去申訴看影片吧,如果你在超車道,但旁邊車道還開比你快...你就認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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