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想不開...
紅燈時機車尾巴有顯示煞車
都煞住了還過去
不會是故意的吧

迎向晴空 wrote:
當闖紅燈遇到搶黃燈,下場就是如此


ˋ蔡帥ˊ wrote:
汽車應該又會雖到"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當然啊!
汽車就是為了搶快所以過路口未減速也未注意左右來車

法規上搶黃燈並無違規
闖紅燈一定是違規
不過,此案到最後
一定是沒違規的要賠給違規的
霖將卡哇依 wrote:
汽車就是為了搶快所以過路口未減速也未注意左右來車

記得法規沒規定紅綠燈正常管制的路口需減速通過
只有閃紅燈須停止再前進,閃黃燈須減速通過
依法理上來講
個人認為這不適用「應注意而未注意」
除非證明該汽車有超速
不然應是機車駕駛人負全責

psza wrote:
記得法規沒規定紅綠燈...(恕刪)


應該不用證明就變成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別忘了~這是鬼島!!!

霖將卡哇依 wrote:
當然啊!
汽車就是為了搶快所以過路口未減速也未注意左右來車


那也可以說機車為了搶快嗎?
看另外一邊黃燈就急著起步衝過去了~很多機車都是這樣~~

殊不知~~現在很多大路口~~黃燈後跳紅燈~~結果還會在來個左轉燈~~
這時就可以看到有些機車就衝了出去了~~
psza wrote:
記得法規沒規定紅綠燈正常管制的路口需減速通過
只有閃紅燈須停止再前進,閃黃燈須減速通過
依法理上來講
個人認為這不適用「應注意而未注意」
除非證明該汽車有超速
不然應是機車駕駛人負全責

我也希望是闖紅燈的要負全責
確實法規是沒規定綠燈過路口還得減速
但是一旦遇到這種神風特攻隊
通常是汽車駕駛必須舉證自己已經有注意且盡力避免
或是舉證對方衝過來的時間點及速度已超出常人反應能力
否則汽車駕駛還是難逃"能注意應注意而未注意"
要以零肇責全身而退是很難的
在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以刑逼民的情況下
最後反而是沒違規的要賠錢給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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