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楣的車禍,建議還是加裝前後行車紀錄器

金衰...
已經完全靜止了說...

不過能證明非肇事者就太好了...
fruits0800 wrote:
騎士摔車滑行,撞到你的輪胎而受傷,當然和你有關,

如果你的車沒有在那裡,騎士可能再滑行一公尺就停了,

是死是活,那是他家的事。


但你的車停在那裡,緩衝距離減少了一公尺,

原本輕傷可能變成重傷,救活機率從70%變成30%,

你說跟你有沒有關係?


在法律上,車輛是可移動之物體,而你又是駕駛人,

未盡到閃避之責,只是停在那裡等人家撞上來,

甚至以為:右轉只要注意右邊就好.....


雖然你沒違規,但騎士因你的車而受傷,也是事實,

如果你有違規,再罪加一等。


你的理論還蠻瞎的
要不要連這一篇的都瞎掰一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689241&last=47741553

總而言之,
台灣一堆不要命的人,
保險費不要省就對了!!
CrazyShark wrote:
你的理論還蠻瞎的 要...(恕刪)

他有回喔,在第二頁~
這位朋友的主題發文只有一篇,剛好是雷同的主題,只是該主題的嫌疑車主是違停,跟這兩個案例的車主情況大不相同,回文卻讓人容易有偏激之感。論點我也不太認同。

fruits0800 wrote:
騎士摔車滑行,撞到你的輪胎而受傷,當然和你有關,
如果你的車沒有在那裡,騎士可能再滑行一公尺就停了,
是死是活,那是他家的事。

但你的車停在那裡,緩衝距離減少了一公尺,
原本輕傷可能變成重傷,救活機率從70%變成30%,
你說跟你有沒有關係?

在法律上,車輛是可移動之物體,而你又是駕駛人,
未盡到閃避之責,只是停在那裡等人家撞上來,
甚至以為:右轉只要注意右邊就好.....

雖然你沒違規,但騎士因你的車而受傷,也是事實,
如果你有違規,再罪加一等。

這個論點個人覺得似是而非,未盡到閃避之責的結論下得有點武斷,事件發生應該僅有一兩秒,正常尊重行人路權之靜止車輛能進行什麼"應盡義務"或"遵守法規"?車主又有什麼能力判斷機車騎士的移動軌跡,萬一移動了車輛,讓碰撞變成爆頭,罪責較輕?因為有進行閃避動作?這種種臆測還要在兩秒之內下判斷,也太為難普通人了。

CrazyShark wrote:
你的理論還蠻瞎的 要...(恕刪)


當騎士 要撞 車子 .電線桿. 房子. 牆壁 ... 時.

.....這些物品 須立即 閃避. 否則 應負 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
.

fruits0800 wrote:
騎士摔車滑行,撞到你...(恕刪)


法官真的會判樓主罪嗎

他是要右轉,不過斑馬線行人優先

為了遵守卻導致後方因其他事故打滑機車滑行撞到樓主

這怎樣也不可能被判吧

fruits0800 wrote:
騎士摔車滑行,撞到你...(恕刪)


這是甚麼鬼理論
甚麼叫車子是可移動物體
所以就有閃避之責
沒閃掉被別人撞上就有責任

那請問等紅燈時被滑倒的車撞上
也是開車的責任
因為你沒有來的及閃開??

以此類推
行人站在路邊等紅燈
被失控的車子撞上
行人也是可移動物體
怎麼沒有閃掉車子勒
行人也有責任啦



CrazyShark wrote:
你的理論還蠻瞎的 要...(恕刪)


100%讚同!瞎爆了!
怎麼會有這種人啊!

fruits0800 wrote:
騎士摔車滑行,撞到你的輪胎而受傷,當然和你有關,

如果你的車沒有在那裡,騎士可能再滑行一公尺就停了,

是死是活,那是他家的事。


但你的車停在那裡,緩衝距離減少了一公尺,

原本輕傷可能變成重傷,救活機率從70%變成30%,

你說跟你有沒有關係?


在法律上,車輛是可移動之物體,而你又是駕駛人,

未盡到閃避之責,只是停在那裡等人家撞上來,

甚至以為:右轉只要注意右邊就好.....


雖然你沒違規,但騎士因你的車而受傷,也是事實,

如果你有違規,再罪加一等。

...(恕刪)

這可以入圍2013 前十名最瞎的發文嗎?

fruits0800 wrote:
騎士摔車滑行,撞到你...(恕刪)


老兄

你真得有駕照嗎?!

你回這是什麼東西啊?

連反駁我都覺得浪費我生命

還真是樹大必有枯枝....

fruits0800 wrote:
騎士摔車滑行,撞到你的輪胎而受傷,當然和你有關,

如果你的車沒有在那裡,騎士可能再滑行一公尺就停了,

是死是活,那是他家的事。


但你的車停在那裡,緩衝距離減少了一公尺,

原本輕傷可能變成重傷,救活機率從70%變成30%,

你說跟你有沒有關係?


在法律上,車輛是可移動之物體,而你又是駕駛人,

未盡到閃避之責,只是停在那裡等人家撞上來,

甚至以為:右轉只要注意右邊就好.....


雖然你沒違規,但騎士因你的車而受傷,也是事實,

如果你有違規,再罪加一等。


你是在瞎扯什麼蛋啊....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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