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肇責比例如何判斷?


yanyu_911 wrote:
:在轉彎專用車道中未依標線轉彎逕行直行,而撞上依標線轉彎中的車

你說不用google(是舊圖),又沒影照片佐證沒有依據叫我等如何判斷路面標線狀況?

如果是..轉彎專用車道那麼是不可以直行的,所以他必須跟著標線轉彎

假使因未依標線行進而發生事故,此為事故主要因素之一


ps:發文就不要怕別人砲 要不然就不要發,講難聽點:誰知道你說的都是真確的?)



感謝大大意見,若大大沒開過這段路,那就不勞心大大下手判斷了
真的還有可能分主因次因嗎?

不是怕砲,而是我所列的1-8 點,真的沒有砲點,如果你還找的到砲點的話,就歡迎砲。
我只是先將有些人會誤看,或細節不清楚的可能砲點先釐清。

fanrien wrote:
光看這句話我就覺得你在唬爛

Johnny_depp wrote:
我行車紀錄器沒拔出來懶得看

發生車禍了,又有行車紀錄器,會有人不拿出來看還說懶得看?
然後描述細節長篇大論分析又一直叫鄉民不要炮(懶得看卻有時間打一大串)
完全違反邏輯啊...

不然就是想反串)


完全沒有唬爛,從我標題開始,到內文,句句真言啊

不是不要砲,我講的是我所列各點,應該找不到可砲之處,我已先將可能混淆不清,疑點都先說明了
而那些模擬量可如車速這種,你要砲這個怎麼個準呢?

邏輯應該沒有問題

行車紀錄器只裝前面,拿出來看有什麼用....

JKya wrote:
...(恕刪)


確實沒圖沒真相

我再找時間拔記憶卡出來抓圖好了
Johnny_depp wrote:
確實沒圖沒真相我再找...(恕刪)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也是有限制的,絕非無敵條款。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
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內外側車道均
可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
汽車在調撥車道或雙向車道數不同之道路,除依第一項各款規定行駛外,
並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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