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汽車第三責任險不能賠給死者三等親以外家屬?

這個議題我也沒遇過,標註一下

如果依照tekken大大說法來看,這樣似乎有走法律漏洞.
所以樓主可能可以一毛不賠..只因無法定請求對象@@??

另外闖紅燈致死,雖有出現免賠案例..但是樓主未說明當下狀況無法斷言
雖然人死為大,但法院上的賠償金(這時就不稱和解金了)的計算仍是有跡可循
通常越老的越不值錢,有工作的比沒工作的值錢..社會地位越高的越值錢..等
最後東扣西扣再加上肇責比..老實說我覺得阿伯的命可能不值500萬..
這也是為什麼有人說寧願撞死人也不要撞成植物人的原因
雖然這樣講很難聽,但樓主真的到最後只能依保險公司說的走雙方無共識,且無力負擔這筆費用的話
只能靠法律途徑訴求絕對路權及對方違規來爭取自己權益了

誰都不想撞死人,圓滿處理最好..加油

補充一下好了,綠燈直行有絕對路權,唯一例外狀況就是該路口有斑馬線+阿伯是走路過馬路
保險公司的意思應該是只賠"直系血親三等親"以內的,兄弟姊妹是屬於"旁系血親"。如果阿伯闖紅燈,自己已經盡注意之責任又無不法,說難聽點的我連白包都不會給,不果恐龍法官應該不會這麼想。

han888 wrote:
這個議題我也沒遇過,...(恕刪)


報告一下當天情況好了
我方綠燈直行時速75左右[當地路段限速70]
離十字路口白線15米時,發現十字路口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
我馬上煞車但對方加速...
阿伯應該想說衝的過去吧
就這樣撞上去了
現在最後悔的事當初買車怎沒買臺行車紀錄器...
導致現在很多事情都吃悶虧

所以初判表是老伯是主因,你超速是次因?

樓主您的肇責是30%?

若是這樣就算你只有保強制險,你也不可能要出到300萬?

如同前面網兄所述,老伯因為沒有直系血親故也沒有撫養責任,所以老伯的.....殘值(對不起我不知道該如何講)應該是不高,假設是400萬


賠償金=400萬*30%=120萬
但是強制險已經賠200萬了
最多您意思出點喪葬費也不超過100萬才是

以上僅供參考,另有一天最後和解時請讓網友知道這種案件的結果做為參考,謝謝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tekken wrote:
所以初判表是老伯是主...(恕刪)


所以對於有錢人來說,人命不值錢啊...

另外回覆樓主對於自己較不利的事(如可能有超速)自己知道就好,不用太清楚寫在網路上,避免日後真的調解無果上法院時被當成證據,因為阿伯的兄弟是否有子嗣會上網不得而知
另外此CASE因無事證,單以事故圖判斷可能會變成各說各話,所以人證顯的相對重要,
最後祝此事件能平安順利解決..
很特殊的案例~~~~

基本上過失致死 兩年以下,可以拘役,或罰金~~~

因為是非告訴乃論罪,所以就算和解,檢察官依舊有追查的義務。

達成和解能夠替樓主爭取緩刑或緩起訴的機會。


法律上的角度是看責任,就跟樓上的假設算法一樣好了 30%~

今天能做的大概就是溝通。

讓對方家屬了解,上法庭對大家都不一定會比較好~~~

因為上了法庭,算一算大概會少很多~~~因為阿伯年事已高等等的因素。

且主因是阿伯闖紅燈,當然結果是大家都不願意的!!!

盡量去慰問家屬,取得好感~~~~

畢竟上法院很花時間,倒不如樓主現階段盡力協助家屬,讓阿伯一路好走。



理賠方面有點特殊,小弟不猜測~~

超速方面除非有你當下被警員開單,否則應該無法證明你有超速~~~

我想沒有人可以用目測來測量準確速度~~~

如果你是表速75~~那你實際上大概就是70左右~~~我想還不算超速!!!

就算真的有開單,我想也算進去30%內了~~~所以超速問題不必多慮!!!



行車紀錄器,有利有弊,今天如果能證明你是避無可避,怎麼閃都沒法避免這場車禍。

那行車紀錄器對你才有利~~~~

tekken wrote:
民法第 192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 ,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 ,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 194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中並無兄弟姊妹}

----------------------------
換個想法
(1)但既然保險不幫忙賠給兄弟姊妹,也就是這些兄弟姊妹根本是無權請求賠償
(2)不要被對方一些沒有繼承權的親戚簽合解書沒有法律效力...(恕刪)


問題是這樣很奇怪
這樣第192跟194不就起衝突??
然後既然保險公司不賠(因為阿伯無父母子女)
那為何要能賠強制險??
保險公司的邏輯真的很奇怪

han888 wrote:
這個議題我也沒遇過,標註一下
如果依照tekken大大說法來看,這樣似乎有走法律漏洞.
所以樓主可能可以一毛不賠..只因無法定請求對象@@??


如果哪天撞到的人是孤單老人
如果不幸回老家 也無五六等親朋好友 可以繼承
是代表找不到人可以談和解 刑法無法免責 民法上不用賠嗎?

這樣不就很怪
ccafju wrote:
如果哪天撞到的人是孤...(恕刪)


如果都沒有人繼承,法院會指定"財產管理人" ,一般都是法院委任的民間公證人(律師居多)
194條講的是一般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是慰撫金

192條講的才是財產與身體上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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