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4383 wrote:兩邊都有問題就不說了...(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有明訂同車道超車的規則,大致上有兩要點:一是要由左側、二是兩車車距要在0.5公尺以上。規定是很明確,但問題出在如何舉証他超你車時車距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