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致的三寶~為了滑手機站在路中央22秒....結果被撞飛

沒GG嗎?

那真是人民的不幸,又要幫這種人分擔醫療費!!

bossbz6168 wrote:
這樣到底運將有沒有責...(恕刪)


恐怕還是要賠,要爭到說不超速違規的情形下,看到婦人站路中央
也來不及煞車或閃躲有點難度,這部份還是要看遇到什麼樣的法官,
但應注意而未注意恐怕是跑不掉了.
臺灣立法應該事先知道臺灣人都有預知能力.
臺灣人應該都要先知道......

PS.女子滑手機撞死國道路肩故障車的男子.女子停紅燈滑手機.綠燈亮不肯走.同上.女子綠燈騎機車起步一邊騎車一邊滑導致"雷蟬".一對男女夜晚過路口闖紅燈.男子先行到路口中央.女子卻緩慢速度邊滑手機被小黃撞上.男子追上前卻痛甌小黃司機

以上都是有出現過電視媒體.
低頭滑手機,碰!
抬望眼瀟瀟雨歇見上帝!
計程車司機應該是難逃究責了,因為在他之前的其他車輛經過時有發現這塊人形立牌,閃開了,而這輛計程車可能有點晃神,撞到了。恐怕會被法官拿來當做判決的依據之一。

話說~~到底是在手機上看到啥令人震驚的消息,可以讓人忘了正在過馬路啊!?
前面有台黑車從旁(左側)而過,這表示是可以清楚看見婦人站在路中間的

而計程車(職業駕駛) 因自身職業的關悉,本來就應該更小心更熟練的對應交通路況

又因該婦人不是突然的跑到車道上,致人於無法立即的反應

所以小黃有能注意未注意之責..(職業過失傷害一定是免不了的)
這樣保險公司會賠嗎

這種自殺式行為是要詐騙保險公司嗎
小黃為民除害錯了嗎?
就算有錯
也是錯在開的不是砂石車
應該是那邊的訊號比較強
可開通無敵三寶地府漫遊連線
直接跟好兄弟line一下
還有機會獲得暢遊地府單程票
自己開車或騎車,本來就要注意不正常的人、事、物,

否則就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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