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0009758 wrote:
地上兩個大大的禁行機車與右側有一個進行機車的標示!
可以檢舉阿!1樓的怎麼回事?禁行機車有機車在上面不能檢舉嗎?
難道台灣路上汽車機車還有飛機會在路上嗎?

需要拍到機車行經禁行機車標線檢舉才會成功,警察拍照取締也是必須在禁行機車標線處。
個人認為不需要用放大鏡來看,平面道路行駛禁行機車道的機車也不少,要檢舉也檢舉不完,沒必要因為在橋梁上而檢舉,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固然有違規,但有些禁行機車設置的實在是不合理。此機車看起來沒有妨礙到其他車輛,如9樓所說,今天換成大型重型機車就沒問題了,普通重型機車就是違規,差別在於哪裡?若要檢舉倒可檢舉變換車道未顯示方向燈。
中正橋是禁行機車設置最無腦的橋了,
蠢斃了。


快檢舉吧

違規的人就該學點教訓

至於能否成立就讓警察去決定




沒收到E-mail, 這樣應該有舉發了吧
1. 您有提供機車車號?(我是看不出車號,或是您當下有用筆記下?)

2. 下以為台北市 MAIL 回覆的例子(檢舉成功),參考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VH號車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查該車「在劃有紅線路段停車」行為屬實,本分局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據以製單(單號AE***08**)舉發在案;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巡官徐郁文(聯絡電話:02-25579094),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分局長王鳳輝 敬啟

會給您 製單單號,表示開單囉

3. 以上是大同分局,至於中正分局(還是中山分局?)如何回覆,就看有沒有人分享囉!

4. 當然,您手機的回覆,也有可能是被吃案的回覆(不會有下文與製單號),
就看該分局對於交通檢舉案有沒有重視囉!

(本人曾檢舉過中山分局轄區內的案件,幾乎都是沒回覆,101年3月的事!)






有提供車號~影片調1080放大看...在40秒的時候算清楚說

有車號,那應該就是 檢舉成功囉

加油!

您又為所有用路人 增添一線的 安全感

應該 也會有 EMAIL 至您提供的信箱

屆時可以在分享囉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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