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50 wrote:看起來情況對你非常不...(恕刪) 所以才會一直浩到現在都一年多了車子都還在他那邊我跟每個人說大家都覺得我很笨a670914 wrote:報警說車輛遺失....交給警察去處理搜尋反正抓到後警察自然就會通知 我上次就是想說要去報案結果也不知道要怎麼報感覺人民保母很難伺候
如果警察不想受理..找市議員去陳情吧~說警察吃案或是找水果報....放送一下..本派出所絕對會受理的...或報110..有電話錄音他們也會受理一個人去怕被吃案...那就舉家帶很多人(請市議員之類的)來..派出所警察說真的都很怕事的.事情鬧大他們都會受理的那就先寫存證信函寄給對方.將告知有法律行動
反正不知道地址去派出所開三聯單報案侵占把車牌號碼~引擎號碼告知警方請警方追蹤這種人不需要警示他(你警示他還可能會想辦法躲避XD)讓警察找上他再說再來找人緣關係去找他在哪裡哪所學校~那屆畢業~同學等等之類或是到該校圖書館翻畢冊找到了把資料提供給警方~讓警方和校方取得個人資料
微風飄來的塵 wrote:小弟現在就遇到一件粉...(恕刪) 告他侵佔,手上的一堆罰單就是証據;因為簽名欄的姓名並不是你的名字,足可証明對方「借」走的時間有多久如果知道對方家在那裡,順便發個存証信函吧!
不曉得我這方法可以嗎?先繳清罰款,去辦理行照遺失補發,然後再花點錢在報紙租個小廣告說某某某請盡快將車號xxx機車歸還,若不歸還將告你侵佔等等的,然後記得去買份你刊登的報紙 保留好,再去警局備案..再告他...我覺得他有被開罰單,應該也會登記駕駛資料還有車主資料吧,或許監理站就有,這時你就可以登門要求還車囉!!
就不要過一陣子新聞報出有人車禍肇事逃逸,警方過濾路口監視器後發現肇事車輛的車號是 xxx, 而那剛好是樓主的車子... 諸如此類的事那樓主你就吃不完兜著走了還是快點解決吧.... 想不透為什麼一年多了還....祝樓主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