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753117 wrote:請問你怎麼知道國外無...(恕刪) 中華民國刑法第 14 條 第1項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這裡一直一直在重複 "應注意而不注意"跟那些矯情顢頇的法官.....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