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B濕吧 wrote:上次臺灣有一個機車闖...(恕刪) 沒辦法幫人反被告誰能接受玻璃娃娃我印象很深刻之前南部淹水義消救人失敗也被告還有也是義消遇到車禍幫忙反被告,幸好有行車紀錄器才不起訴救人沒好處無所謂最終惹來一身惺哪裡找公道?要怪就怪那些只想著要錢就亂告一通的敗類而不是怪不幫的人
講這個等於廢話阿~白講的就是有行車紀錄器才需要下車察看~沒行車紀錄器自危怕事還情有可原有人會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有行車紀錄器根本不用怕事還不幫忙冷言冷語外帶見死不救~才見冷血至極吧!騎快車沒什麼大不了人人都曾經年輕過騎快過~剛好那個摔車的比較呆..(當然不贊成飆速)這個行車紀錄器記錄了冷暖人間~還好沒印上版主車牌~哪天車主出事及使命危大家也可以不必理會更不必幫忙打救護專線!誰是我我我 wrote:如果樓主沒行車記錄器...(恕刪)
如果是我,遇到這情況,我還是會停車,我會問騎士,是否有重要事,所以騎快.如果是重要事,騎快,那我會在現場幫忙.如果只是單純騎快,那我會直接開車就走.人要對自己行為負責.愛騎快,出車禍.幹嗎要去幫忙出車禍的人.我連報警電話都不會打.自己都不愛惜自己,出事要別人幫,同情心不是這樣用的.但是如果是因為外來因素,像道路不平之類而出車禍.我不會問理由,我一定會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