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5971 wrote:我已知道恐龍法官和恐龍家屬的底了如果違規的人還活著但你不賠錢就是告汽車駕駛【過失傷害罪】如果違規的人已死了但你不賠錢就是告汽車駕駛【過失致死罪】 汽車跟本就沒肇責,他想告也告不了
在台灣不要不相信違規者一方的討錢吃相肯定會搬出【道義上賠償】的歪理出來就算他錯100%也是會想盡辦法跟你要錢的再加上恐龍法官的加持還有恐龍家屬也會說就算是我們錯我們人都受傷害你還跟我們求償要錢 太過份了這就是鬼島特有的民俗風格真的能夠全身而退有退觀察
米白目 wrote:.nikonstory wrote:如果我是對向的Tercel 我會對那個大媽按喇叭,讓他慢下來,畢竟直行已經是紅燈了,大媽還想切西瓜...如果有這樣這個意外應該可以避免掉........(恕刪) 千萬不能按喇叭到時婦人說被你喇叭嚇到導致分心而出車禍本來沒事變有事
nikonstory wrote:停個紅燈,也能遇到自...(恕刪) 直接左轉的騎士在10,11秒各轉頭看一次,看速度,對方不可能煞停,怎不自己停車呢?又是一段三寶與三寶的美麗邂逅。拍攝車真的是很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