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前車下交流道,打左方向燈欲切入中間車道,我是後車,我看到他已明顯要跨入中間車道時,我就稍微偏右往前開,往平面道路外側車道行駛,當我快越過前車時,因為中間車道有車,該車突然又突然打右!於是它的右前方,擦到我的左後方!兩車靜止時,我在他前方5~10公尺!當時下車,第一句話,就說我為什麼撞他?因為當下車很多,而且擦傷不是很嚴重,我問要不要自己糊豬屎,他說不要,我就報警,並立刻拿三角架!(不私了,也無作為,跟腦殘同級),後來做完筆錄隔天打電話要來和解,我就說我保桿1萬!過程討價還價後5000和解!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