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7788 wrote:第二問是來自於他跟我...(恕刪) 民事損害求償是2年法律追訴期,如果對方沒有跟你求償,算你賺到,如果要求償,可能還要打民事官司,給你支付命令,假扣押你的銀行帳戶,可以長達15年,對你的銀行信用會有很大的損害,慎之
just7788 wrote:第二問是來自於他跟我要求賠償所以我想問我可不可以也要求賠償,也是我的權力只是法官採不採用是個問題而刑事上的無肇事責任或許會成為民事訴訟上的參考至於會怎樣,因為你跟我都不是法官,所以沒人知道) 你可怪了文中提到 你不相信法官的判決,這一段你又要法官來判決?既然法院判決對方不起訴,那麼意思就是:所有的肇事責任與賠償都必須由你方負擔他的修車費你當然需要賠償他沒肇責 你拿什麼有利證據去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失?有一點是可以賠的,他的強制險可以賠償你的醫藥費..這是無庸置疑的.說實話:法律(訴訟)講的是證據,不是用說的.你提不出對你力的證據時,法院無法判你贏.
just7788 wrote:1.它無肇事責任 車子修理費我該幫它負責嗎?2.我的醫藥費 機車毀了 外加受傷無法工作沒收入,就算他無肇事責任,也無法向他請求賠償嗎?3.我實在很懶的理他,他去告民事損害求償不理他我會怎樣 1.樓主該負責,法院會算折舊,沒有精神賠償2.只能請對方的強制險,不需經過對方同意3.如果只是為了一兩萬賠了個人責任感及信用,個人認為是相當不值。若所有車禍沒人願意承擔,那路上很多人都白傷白死了。該賠償的就是要賠償,無論對方什麼態度,不該賠償的就不該賠償,同理,對方任何態度皆然。不賠償頂多被扣薪被公司知道自己曾受法院判決事小,個人認為遇到事件的態度及處理方式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