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小小覺得要是那騎士技術好一點或可能車子平時都有保養的話,應該還是躲得過的吧。畢竟他是學生而已,依年紀而言騎車里程跟所經驗的應該不是很多(這是我的猜測啦...可能不是正確的)。如果一般經驗比較老道的,像是已經有十年十萬或是二十萬里程的經驗(市區阿省道阿可快可慢之間的變換),應該比較能避免掉這種情況吧。而且煞車也很要緊,如果煞車線比較老或是煞車片比較不利了,可能也會有無法臨時馬上煞住的情況。另一方面可能也是老太太很老了,所以才會傷的那麼重。上次我時速約70(機車快樂表)經過一省道紅綠燈時(我這邊是綠燈),十字路口的另一邊是一條較小的路,一部機車好像是不願等紅燈,我老早就看見她了,但是她可能被一根電線桿擋住而沒看見我吧,要嘛就不要闖紅燈,要嘛就早點闖,一定要等到我跟她只剩下400~600cm的距離時才起步,害我完全煞住還劃弧才躲得過她,真是被這位家庭主婦嚇到要瘋掉,事後我回神馬上跟著她想去跟她講道理,跟了一下子到了她家啦,本想衝進去跟他說叫她不可以再那樣,撞死她事小,影響到別人未來的生活該怎麼辦!不過看她家裡面那男的也是蠻鴉霸的樣子,想說還是不要進去說什麼吧,免得那女的被罵臭頭。還好那時後面沒什麼大卡車之類的,還好我沒撞上她,不然結局都不同了。這些人自己不用心跟技術差判斷力差並沒關係,或許可能就呆呆的賠上自己的行動能力或是一條命,但同時間也要別人去陪葬,我就覺得很糟糕。(我是指我遇到的那個主婦啦...唉)
舉無雙II wrote:其實我是小小覺得要是...(恕刪) 駕駛技術這玩意本來就牽扯的很廣了就和以前一篇"左腳煞車"的文一樣有人行有人不行有人騎機車技術很好碰到突發狀況都能閃可是也有很多人單是看到車速快起來就嚇的不知所措的…
嗯,一直以來都太注重 "情" 了,把"理、法"都丟一邊,總是死者為大,沒出人命時 人跟車比一定人贏,小車跟大車比一定大車吃虧.希望未來執法、判決都能依路權來,以保障合法者的權益.我是覺得目前法規保障行人沒錯,除了此判例外,行人、腳踏車違規也要嚴格執法,例如附近有紅綠燈+行人穿越道,那就不能隨時隨處穿越馬路.如果沒有紅綠燈但有行人穿越道,那車就應該暫停禮讓行人.總之,不應該保障違規亂穿越的行人.
finley1121 wrote:如果真的沒超速..1.怎麼有辦法可以拖行10幾公尺 停不下來2.時速50真的會撞的那麼嚴重說真的 我不相信他沒有超速 時速50公里差不多是從9.8公尺(大概是兩樓半的高度)往下跳, 落地時的速度就是50公里.您可以試著跳跳看, 看會不會死人? 您可以在地上放一根柱子, 跳下來時用您的肚子去頂它, 看看會不會脾臟破裂然後不治死亡? 如果都沒死, 您上面這兩句話也比較有公信力吧?!
今天看到新聞被害人家屬出來哭訴說『肇事騎士沒有煞車痕跡,可見他有騎多快,連煞車都沒有就直接撞上』問題是.......他為什麼不會連想到肇事騎士騎很慢慢到就算煞車也不會產生煞車痕跡呢唉每個人都只會想到對方的不是題外話有則笑說是這麼說的臺灣的報紙內容只有日期是真的其它都是看看就好
finley1121 wrote:有沒有超速 是家屬的質疑 (當然我也很懷疑)樓上的大大要我去跳看看 我想是言重了我從頭到尾都是報持著疑問的看法討論區 不就是讓大家討論的嗎? 先向您道歉, 或許我的表達不是很恰當.如果我沒有誤解錯誤, 您認為他可能有超速的原因是: " 時速50公里是撞不死人的, 如果撞的死那一定是超速"我舉出跳樓這例子, 只是想指出時速五十公里其實已經是個足夠致人於死的速度了, 車禍中像這種撞破內臟不治死亡的例子更是多不勝數, 這真的不是什麼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