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車禍怎麼釐清誰的責任?

理賠的部分我就不清楚了
看保險公司怎麼跟你講
或者等版上其他網友回答

白木耳 wrote: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恕刪)


寫得蠻詳盡的,本來想補充但都說完了
有大大可以幫忙分析一下剛發的現場圖跟初步評估表嗎?
謝謝了~~
就從上面排下來了不是???

主因未應讓右方車

次因

次因

這樣比例怎弄呢........有難度
如果街景圖與現況同,那麼那一小截三福街便是單線雙向,而建國南路不計陸橋,卻是兩線道.
幹線與支線一經確認,主次因就該異位了.

come0414 wrote:
有大大可以幫忙分析...(恕刪)


不複雜啊,就大家都有責任,而且只有你有受傷,這是王牌好不好?

你就先準備好資料~驗傷單(傷口自已也可以拍照)、看診收據、初判表……

然後聯絡另外兩位,說想談合解,談不攏的話你不排除去地檢署告過失傷害。

然後大家喬一喬,再加上你向對方強制險聲請的理賠金,順利的話,最後你一毛都不用出吧。

不過簽的和解書要慎重,不要簽完合解,對方的保險公司又來代位求償哦~~~
ilovemyhear wrote:
順利的話,最後你一毛都不用出吧。)


你想得美呦...你以為可以告過失傷害就不用負責了.

就初判表來看 樓主大概要負責50-70%的肇事責任,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30%,違停車輛因妨礙視線可能10-20%.

看來只有賠錢了事了.

yanyu_911 wrote:
你想得美呦...你以...(恕刪)


這個狀況如果申請重判有機會減小責任嗎?
因為違停車檔住視線看不到,
甚至那邊有沒有路口都不知道說~
但是現場圖卻只寫車子違停
沒有寫到檔住視線的問題~

yanyu_911 wrote:
你想得美呦...你...(恕刪)


不一定喔,讓我們來看看。假設樓主責任50%

對方車損15萬。15萬*50%=7萬5……………樓主要賠的錢

過失傷害用低標算,判一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天以一千計,一個月共3萬。如果不和解,那兩人可能會被罰3萬,還要背前科。

所以和解金額用2萬5,不過分吧,兩個人就是5萬………樓主可拿到的錢

樓主修車費2萬,2萬*50%=1萬………樓主可拿的錢

樓主向對方強制險請領的賠償金,

10次門診,好啦,算三千……樓主可拿的錢。

這樣加加減減,好啦,順利一點,樓主賠個幾千塊就沒事了
提外話

其實應該要修法,

直接規定路口違停的車輛肇責到60% 以上..

路上應該會乾淨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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