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e0414 wrote:有大大可以幫忙分析...(恕刪) 不複雜啊,就大家都有責任,而且只有你有受傷,這是王牌好不好?你就先準備好資料~驗傷單(傷口自已也可以拍照)、看診收據、初判表……然後聯絡另外兩位,說想談合解,談不攏的話你不排除去地檢署告過失傷害。然後大家喬一喬,再加上你向對方強制險聲請的理賠金,順利的話,最後你一毛都不用出吧。不過簽的和解書要慎重,不要簽完合解,對方的保險公司又來代位求償哦~~~
ilovemyhear wrote:順利的話,最後你一毛都不用出吧。) 你想得美呦...你以為可以告過失傷害就不用負責了.就初判表來看 樓主大概要負責50-70%的肇事責任,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30%,違停車輛因妨礙視線可能10-20%.看來只有賠錢了事了.
yanyu_911 wrote:你想得美呦...你以...(恕刪) 這個狀況如果申請重判有機會減小責任嗎?因為違停車檔住視線看不到,甚至那邊有沒有路口都不知道說~但是現場圖卻只寫車子違停沒有寫到檔住視線的問題~
yanyu_911 wrote:你想得美呦...你...(恕刪) 不一定喔,讓我們來看看。假設樓主責任50%對方車損15萬。15萬*50%=7萬5……………樓主要賠的錢過失傷害用低標算,判一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天以一千計,一個月共3萬。如果不和解,那兩人可能會被罰3萬,還要背前科。所以和解金額用2萬5,不過分吧,兩個人就是5萬………樓主可拿到的錢樓主修車費2萬,2萬*50%=1萬………樓主可拿的錢樓主向對方強制險請領的賠償金,10次門診,好啦,算三千……樓主可拿的錢。這樣加加減減,好啦,順利一點,樓主賠個幾千塊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