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被摩托車撞,對方不和解,該如何處理好呢??


kevin5949 wrote:
有保險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我有一次與機車擦撞人是還好口頭說腳踝有一點點不舒服但沒就醫,
當下要我賠她損失機車與相機受損要價1萬當下我不和解送仲裁,(恕刪)


保險公司不處理人員受傷的部分..上法庭最好.建議版主將一切修車的發票收據都留存.到時開檢察庭時據實陳述.賠多少會依據肇責來分擔.不是用喊的.對方拿不出醫藥費單據法官也不會採信..自己修車先修一條等他.這種非重大事故過失傷害判都很輕.一般都是緩刑.遇到獅子大開口的.要看對方有無肇責法官有時就直接判賠多少錢根本不會緩刑.而且協調會對方拒絕出席是對方不和解不是你的問題..不用怕.我也曾經被獅子大開口..要我賠100萬.後來開檢查庭我無肇責.直接不起訴處分.1毛都不用賠..
yanyu_911 wrote:
那可能是你無肇責,加上對方不是類獅子...
只要你有一點肇責,對方又想拿錢(有受傷)....你再看看保險能幫你擋嗎?


忍不住出聲來留言....

樓主,蒼蠅兄的建言是正確的....

我已經處理很多件車禍案件了...照你目前的情況是,對方擺明就是要提告你過失傷害,來小賺一筆錢..一定是有人教他這樣子做的,
那怕他只有一點點點點小傷,只要你有0.0001%的肇因,你都要面臨賠錢給對方求和解,不然就是背過失傷害了...

不過對方這招,也是有方法破解的....除了,蒼蠅兄建議你的作法外,一般像出現這類的車禍時,
你就要懂得你的身體也是因為車禍而出現身體不舒服的樣子,像是全身酸痛,脖子一轉會痛,手抬不起來...等等,然後去醫院掛個號拿驗傷單,接著就去花三千元申請車禍事故鑑定報告,只要對方也是有肇事因,如果對方提告你過失傷害,你一樣也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然後接著逼對方...雙方撤告和解!

唉....實在很不想這樣教,不過在台灣....只要對方有傷,你永遠都是吃虧的那方!
除非,你百分之百無任何肇責...

還有,千萬不要相信你的保險公司會幫你完全處理完你的事件,因為你的保險理賠專員,還巴不得你被對方告,
因為你被告,是你被告,而不是保險公司被告...而法官判決你需理賠多少,保險公司就可以直接依照法官的判決書來理賠,對於他們來說更省事,因為這樣理賠專員就不用書寫報告書了。

而如果你們是調解和解的,這樣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要出險時,就有寫不完的報告書,他們有時為了省事...多希望是你被告,然後直接拿判決書來出險理賠就好了。

還有....警方的初判表,只能僅供參考使用,千萬不要相信那份報告,除非...初判表一開始就是對你有利,上頭直接寫說你方無任何肇事主因,這樣你就直接拿初判表來申請使用就可,如果警方的初判表上頭有對你一絲絲的不利報告的話,你還是趕快花三千元去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因為不管你未來要上法院還是調解委員會的調解,都是會依車禍鑑定報告為主,而且在警方的初判表上有對你不利的報告,在車禍鑑定報告中,很容易就會翻盤變成對你完全有利的情況,至少值得一試!只要你準備好所有對你有利的資料就去申請吧...

我也曾是因警方的初判表...上頭的內容充滿對我不利的報告,而對方的保險公司拿那份初判表直接對我說,雙方肇責55
我就不甘心跟不服,就自己準備所有的資料跟證據,然後花三千去申請鑑定報告,結果最後...完全翻盤,我方變成無任何肇責,而對方百分之百的肇責....
最後,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直接被檢察官不起訴,而我告對方的過失傷害,檢察官直接起訴對方..

brina999 wrote:
忍不住出聲來留言....(恕刪)


非常認同.....

去年也是開車遇到汽車機車事故,對方提告傷害,也是授權要讓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有拿單據要和保險公司要錢,但要求金額和單據超出理賠員所能給的
理賠員直接說明和我說公司無法給的理由,只能依判決
我也理解

還好有行車記錄器
從初判到行車鑑定都是汽車無肇責
最後,對方告我過失傷害也是被檢察官不起訴,

後來查過,很多也都是建議如果還很不幸遇到汽車機車事故,己方一定要驗傷
過失傷害是刑事,有保車險保險公司不一定有用
只能互告逼迫對方撤告只剩民事部份讓保險公司處理
做你該做的就好...
車上的行車紀錄器
交警的 三聯單~事故研判圖
調路口的監察器
與他們聯絡的通話紀錄or簡訊
是你有誠意和解,不是耍無賴不管不問

讓保險先跟他們談
談不好,再上調解
sebastian' 9000萬 wrote:
你確定?我在台灣出...(恕刪)

追撞跟側撞是不一樣的啦~~

還有一點~~假設如果對方要求十萬(有單據且合理)~~
但是責任出來對方要自付三成責任~~那保險公司只幫你出七成你該負的責任部分~~也就是七萬~~另外那三萬呢~~
對方如果以過失傷害來逼你一定要付十萬~~三萬就要你自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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