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n wrote:最近聽說「怒了」,...(恕刪) 其實我個人覺得台南是「民粹之都」啦!....深表贊同!若不是我在外地讀大學,其實我也覺得台南這樣的交通很正常。開罰單了,居然還有市議員去關心,關心個屁,違規有什麼好選民服務。
我們友善的法律造成的機車騎士只要有一點點體傷,加上你只要有一點點應注意未注意,人家就能告你刑事傷害,不想被判刑就是賠錢結果就是騎車上路是靠別人小心別撞到自已,只要別人不小心撞到自已,就有錢拿了至於自已是不是要小心,就結果來說不是很重要。還是有錢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