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我看你一分零三秒時的右轉動作,就深深覺得你是個危險駕駛之後發生事故的時間點之前,約為車頭過了橫向分隔島後,你卻突然加速我想知道的是1. 你根本沒注意右方有來車,疏忽了/分心了2. 你注意到右方有台高速機車,想閃避卻用錯方式是哪一種呢?dk801208 wrote:https://youtu...(恕刪)
這麼空曠這麼大的路...會沒有看到機車? 我不相信!沒看到機車...1.看到不想讓(我已經先過馬路了)2.開車不注意(不專心)撞擊的動作上看機車也沒很快,快的話..人早就飛過車頭了.此事故 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或 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負擔70-100%的肇事責任機車有 能注意未注意之責0-30%,至於超速除非你能舉證否則無法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