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我覺得人生還有很多有...(恕刪) 見別人收罰單才有「幸災樂禍」的快感,這些人如果檢舉後無下聞,還會寢食難安,檢舉不成功還會火冒三丈,到這貼文抱怨,拿掃把去掃馬路,這些人才不會幹呢。
打方向燈的依據很簡單,就是想轉彎或切換車道時,預先打方向燈如果還要加入判斷說後方有沒有車才決定要不要打,就會變成一件非常好笑的事情有時候真的是看心情如果當天在路上被一個沒打方向燈的氣到回家大小都不放過的機率會提高
dylan_fjshih wrote:(均已檢舉, 請勿...(恕刪) 首先,變換車道就應該打方向燈。其次,我也不知道你是一時疏忽還是習慣性不打。所以,有緣遇到了,管你前面還是後面,檢舉就對了。以後就不會忘記打了。
之前不是也類似案件,雖然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但因為後方一段距離都沒車,所以罰單就被撤銷了,收到這種罰單的不妨申訴看看,就算申訴不過,有空的話上法院裁定免罰的機會不小,尤其VW跟MARCH成功機會挺大的.
台灣不打方向燈的車太多太多太多了更別說闖紅燈的車, 也是一堆警方被民代施壓基本上是不敢去取締的只能靠樓主幫忙了不過樓主要注意, 如果舉發到民代樁腳, 您的個資一定會被外洩高雄之前有個檢舉達人就被高雄警方以過失的方式外洩給民眾後來有沒有再去檢舉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