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來了哈哈 wrote:誇張駕駛恍神猛踩油...(恕刪) 警方調查李姓駕駛並無喝酒也無用藥,僅稱:「恍神!」警方訊後將依過失傷害、毀損罪嫌送辦。一句恍神真是輕苗淡寫 警察也就輕描淡寫的? 這種不涉及公共危險+肇事逃逸? 不吊照!? 這樣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