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oss888 wrote:看到開車的再說吧.....(恕刪) 所以照這邏輯來看,假設某甲腦殘領有手冊,而停車證申請的是家裡另一部爽逼,今日甲開厚嘍啊(無任何可辨識身心障礙證件)在路邊停車停在身心障礙停車格,而過5分鐘被盡責的交警逕行拖吊移置,請教,該罰單及保管費繳是不繳?亦或是他能不繳?
es4241 wrote:答案是都不適合.怎麼簡單的事情,你該不會想不通吧? 那是你自我感覺良好的想法.沒有什麼標準答案如果你是警察,你只能取締沒車證的.如果你是嘴炮鄉民,你不需要自以為正義把真的有殘疾的人po出來.有些事不像笨蛋想的那麼簡單.
atoss888 wrote:那是你自我感覺良好...(恕刪) 你才嘴炮吧,有殘疾不代表有不守法的特權,政府既然開了身障車牌與身障車位的規則,想要享受優惠,就該照規則走.自認有殘疾就想任意行事,被開單拖吊也是咎由自取.
es4241 wrote:你才嘴炮吧,有殘疾不代表有不守法的特權,政府既然開了身障車牌與身障車位的規則,想要享受優惠,就該照規則走.自認有殘疾就想任意行事,被開單拖吊也是咎由自取. 沒錯沒錯, 照規矩走.正常的人開著有車證的車停殘帳車位,這絕不是特權,也沒有公平性問題,照規矩走嘛.大統/頂新 照規矩就是沒罪嘛.捷運上的博愛座是給老弱婦孺坐的, 有人突然身體不適快暈了, 旁邊有健朗的老人那你也是坐不得的.就說了...有些事不是笨蛋與嘴炮想的那麼簡單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