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爭辯誰的路權大?雙黃燈閃光的最大!

只要車主有上下車,檢舉一定成功。
如果沒有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都不會成案的。現在一堆人都貼黑得要命的隔熱紙,除非你拿手電筒照,或是開遠燈,不然根本就拍不出駕駛座有沒有人,不管怎麼檢舉都不會成立。
跟大家報告
你不小心A到它
你還要賠它錢
肇責比7:3
你賠他七成,他不用賠你
因為它是靜止,你去A它的
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真他*的!
檢舉給他死!
我發現有一種跟閃雙黃燈差不多強的路權!

那就是開引擎蓋,假裝自己是壞掉的車!

每天幾乎都看到一個橋下迴轉道有計程車停在那裡,引擎蓋打開人不在車上,好像偽裝成壞掉的車即可。

常常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但他還是常常都停在那邊,不知道警察到底有沒有認真?

除了迴轉道,在路邊、安全島、槽化線等等地方,想停車吃飯或買東西?

沒有問題,把引擎蓋打開就好了。其他人看到就覺得...... 哇,拋錨車耶! 車壞了還要停在這麼危險的地方,好可憐喔,希望他快點修好!

真的是很會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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