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cer666666 wrote:如果不算讓路標誌的話。就算是左方車不禮讓右方車 參考下圖 你講這種話應該會有人回很不好聽的話支道讓幹道規則優先於左方車讓右方車所以不管有沒有那個讓,你支道出來就是要讓我覺得你乾脆去拗你是開元"路" 比自治"街" 大算了 搞不好還能騙騙不知道的人
ettvyang65 wrote:如果你認為你有理的話...(恕刪) 只是提出來討論而已我跟對方也沒有不愉快警察看過監視器 也表示兩邊都有錯而且我是受傷方對方沒受傷 所以不用麻煩法官了沒有必要這樣說我我並沒有惹到你吧
ticer666666 wrote:只是想討論討論 問清楚而已如果不算讓路標誌的話那邊看得出來開元路是支道呢 如果不算「讓」路標誌的話,還真有得爭了。參考如下:案例4.3但一般用路人在判斷車道數時,易誤判雙向通行之道路為 2 車道、單行道為 1 車道,因而造成交通事故及當事人不服鑑定結果不斷申訴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