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yfu wrote:台灣的路上有很多殺人犯...(恕刪) 跟這種喝酒、吸毒精神不濟駕車在路上隨機人的相比,鄭捷那類的,簡直是幼稚園級的,不管我一次撞死多少人,一律「過失致死」計算,了不起兩年以上,便宜一點的,還可易科罰金,嚴重的最多就是「業務過失致死」,最多也不過五年以下,三年不到,又是好漢一條,立馬又可以上路殺人(終身吊照,那是唬監理機關的)這樣,分期殺人,活得越久,殺得越多,家有恆產的,還能聘請最貴的律師把所有的不滿的人,全給「慰撫」了,絲毫無損他們「公子」、「企業家」的形象,照樣可以繼續上路殺人
ppopp747 wrote:這跟是不是重機沒關係...(恕刪) 大哥,我在談也不是針對重機人士,而是比轎車;卡車小的用路人。再者,我談的是如何自保。你可以去談如何解決對方如何不要開到睡著(或相關因素),但在有具體成效前,停旁邊一點或提高警覺該有助於活得更久。
直行車綠燈經過路口時應停車再開,避免侵犯轉彎車路權而肇事。直行車遇紅燈路口時,應加速通過,避免侵犯闖紅燈車輛的路權。影片中的騎士就是違規停紅燈,侵犯到恍神駕駛的用路權,肇責最大。所以被撞的賠了一條命~相反的撞人的只要一萬塊就可以交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