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x155 wrote:一定要親臨櫃台繳納 , 這措施我覺得不錯阿錢小事 , 花的時間成本才可怕.....(恕刪) 您這番言論就有點未經大腦說風涼話了打個比方今天如果是您從台北出發到墾丁去玩在屏東路段因超速被拍照罰金才1600而已但必須親臨屏東交通隊櫃台繳納您還會覺得這措施好棒棒?
will86828 wrote:當時為交通尖峰時段,我欲右轉,卻因外車道臨停太多而無法提早切至外線道 dylan_fjshih wrote:建議樓主之後對那些臨停/有違規的就檢舉放過牠們根本對不起你自己不要上了01這少數主張"紀錄器是應付事故用"的白癡的當;平日不檢舉,放生...根本等於事故發生時自己買單何苦? 推這個檢舉,不需要是什麼聖人、魔人普通人,就可以做
baga615518 wrote:如果行車記錄器有錄...(恕刪) 您說的沒錯但因為不是重大事故,警察的態度你懂的當時右側停了至少3台汽車還有摩托車數台,有些是正要騎走有些正要停我當下也不想牽托那麼多,只顧著關心傷者雖然事後有向警方提起違停一事但我見他也沒有想要約談那些車主的意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也是台灣常態如果今天有人重大死傷,警方才會去辦吧
will86828 wrote:您這番言論就有點未經大腦說風涼話了 不會耶will86828 wrote:今天如果是您從台北出發到墾丁去玩在屏東路段因超速被拍照罰金才1600而已但必須親臨屏東交通隊櫃台繳納您還會覺得這措施好棒棒? 當然很棒 , 不超速不就好?越麻煩越好 , 最好是台北出發到墾丁被拍照 , 要親臨花蓮繳納
will86828 wrote:各位大哥大姐可以思考一下,如果今天開車/騎車的角色互換直行轎車肯定吃上"應注意未注意"嘆氣詭異的是...為何摩托車都不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事情發生..(恕刪) 沒這回事. 並沒有因為車種而有差異.
will86828 wrote:要加油喔! 車有阿一台e36十多年老車捨不得賣 , 放著東找西找點改裝件慢慢更新一台5年左右t wish一台川崎er6一台smax155一台rv250一台bws100還是要說船? 還有一台小獨木舟完全可以體會阿越嚴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