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案例都是警察用槍不當所以國賠,所以現在警察不太敢積極開槍這個案子,希望受害人可以訴求因為警察不及早開槍制止,造成其他第三者損傷如果憑這為何不早開槍射爆他而勝訴,那以後或許台灣會有一番新氣象雖然不管國賠成不成,第一線警察沒長官挺真的很辛苦
loveletter155 wrote:這是鬼島。警察執行...(恕刪) 這次警車也被波及撞了,人也受傷了若這樣還要國賠,代表這次警察追歹徒有疏失這又不是警車撞的,那以後都別追了台灣就是有太多這樣的人,所以才變鬼島..
grezzo wrote:法律上沒問題,告TEANA駕駛鐵贏,所有損失都可以要他賠,問題是...他有甚麼可以賠?高速公路也可以車丟了就跑,如果只是單純酒駕,一時糊塗可能還有些能力賠償,那就謝天謝地,其他情況就真的很難說了,一堆人在講台灣如何,完全胡說八道,這種人在全世界都是麻煩,要保護自己唯有保險買足了,由保險來承擔這部分的風險,保險不買就只好自己承擔了,全世界都是一樣的遊戲規則....(恕刪) 非常認同,如果因為找不到人賠或對方沒錢賠所以想辦法要告國賠,那以後哪個警察敢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