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l527 wrote:我的理解是, 陳姓...(恕刪) 感謝您的意見,有助釐清疑義陳(前車),何(後車)幾乎同時打方向燈要切右側因為陳的前方塞車,所以她比較不好轉,所以我先行變換車道何行經他右側時,陳的右前側已經跨越車道線何看他雖有打方向燈,但呈靜止狀態,於是直接通過就在何車超越陳車車頭時,陳車突然前進於是陳車右前方與何車左後方擦撞
kkukk wrote:同車道超車嗎?那就...(恕刪) 說成前車換車道時,未注意後方來車也說的通阿好像也行喔...看了雙方撞擊點,後車都快超過前車了何車超過陳車前,陳車呈靜止狀態何車過了一半之後,陳車往前開了一下以致兩車擦撞猜兩車同時變換車道,才造這樣,只是後車動作更快幾乎同時變換車道只是前車前方有車(塞車),所以比較不好轉後車早一步變換車道並往前開
黑布袋 wrote:大大觀察入微有可能...(恕刪) 如果是按照您所說的情形發生(有影片檔佐證最好),小弟個人認為是可以用下面的方式來說說看,1.陳員與何員下橋後均需變換車道至外側車道!2.陳員在變換車道前雖然已經有打方向燈提醒後方用路人該車欲變換車道,但是卻並無直接變換車道3.何員在前車並沒有變化車道的情況下,完成了變換車道並直行!這樣的解釋是否可以為,何員已經完成變換車道的過程改成使用外側車道的直行車,而陳員是變換車道的車子碰撞上來!!或許可以朝這個方向爭取!!
wvsslin wrote:如果是按照您所說的...(恕刪) 感激不盡其實小弟並非想卸責(賠錢也是保險賠)也不是想翻案當初確定鑑定結果後想說聯絡保險公司辦出險可是法官竟然要求覆議既然法官如此慎重所以小弟才想說研究看看是否有疏漏之處其實本案有兩個庭在進行一個是民事庭就是這件民事賠償一個是刑事庭有人涉嫌偽造文書及詐欺後續有結果再來分享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