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鑑定結果有疑義,法官申請覆議,您的看法是?


jyl527 wrote:
我的理解是, 陳姓...(恕刪)

感謝您的意見,有助釐清疑義

陳(前車),何(後車)幾乎同時打方向燈要切右側
因為陳的前方塞車,所以她比較不好轉,所以我先行變換車道
何行經他右側時,陳的右前側已經跨越車道線
何看他雖有打方向燈,但呈靜止狀態,於是直接通過
就在何車超越陳車車頭時,陳車突然前進
於是陳車右前方與何車左後方擦撞

kkukk wrote:
同車道超車嗎?那就...(恕刪)

說成前車換車道時,未注意後方來車也說的通阿
好像也行喔...

看了雙方撞擊點,後車都快超過前車了
何車超過陳車前,陳車呈靜止狀態
何車過了一半之後,陳車往前開了一下
以致兩車擦撞

兩車同時變換車道,才造這樣,只是後車動作更快
幾乎同時變換車道
只是前車前方有車(塞車),所以比較不好轉
後車早一步變換車道並往前開

Octanol wrote:
看報告第二點,應該...(恕刪)

個人主張也是如此
但是好像逃不掉右側超車(也是有疑義)
端看各人如何認定
右側超車造成車禍

100趴肇責

黑布袋 wrote:
大大觀察入微有可能...(恕刪)



如果是按照您所說的情形發生(有影片檔佐證最好),小弟個人認為是可以用下面的方式來說說看,
1.陳員與何員下橋後均需變換車道至外側車道!
2.陳員在變換車道前雖然已經有打方向燈提醒後方用路人該車欲變換車道,但是卻並無直接變換車道
3.何員在前車並沒有變化車道的情況下,完成了變換車道並直行!

這樣的解釋是否可以為,何員已經完成變換車道的過程改成使用外側車道的直行車,而陳員是變換車道的車子碰撞上來!!

或許可以朝這個方向爭取!!

wvsslin wrote:
如果是按照您所說的...(恕刪)

感激不盡

其實小弟並非想卸責(賠錢也是保險賠)
也不是想翻案
當初確定鑑定結果後想說聯絡保險公司辦出險

可是法官竟然要求覆議
既然法官如此慎重
所以小弟才想說研究看看是否有疏漏之處

其實本案有兩個庭在進行
一個是民事庭
就是這件民事賠償

一個是刑事庭
有人涉嫌偽造文書及詐欺

後續有結果再來分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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