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彎車佔用直行車道

左轉彎未先駛入內側車道~這個也不會成功嗎?記得都會舉發
我都是用這兩條, 每次都成功.

1) 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違規左轉.
2) 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 - 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這種我每天檢舉,從來沒失敗過,我檢舉都是影片,內容有可以看到他在"直行車道"和左轉超過中間分隔島
目前檢舉承德路三段民族西路口和重慶北三段民族西口成案機率100%
感謝4樓5樓的建議!

由於我上班是直行,
沒有理由為了檢舉而跟他一起轉彎,
所以也難拍到全貌!

下次這個建議試試看!


ponponsan wrote:
左轉車佔用直行車道...(恕刪)


這兩種情形都很常看到.太多不要臉的看見車道沒車就擠上去插隊管你是直行還轉彎專用.

如5樓一樣想法.檢舉無故於道路中央停車看警察怎麼說.
這種我也檢舉過 100%開罰
可能看員警吧
如果未拍到完整轉彎畫面,改用43條第四款

看員警想開哪個,違規者想申訴就讓他自己選一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jean3760 wrote:



左轉車佔用直行...(恕刪)

大大 這裡的路況一直都沒改善,這裡的路況已經是常態,好幾次索性都走路肩直行,結果夜路走多碰到鬼了,被一名民眾檢舉我走路肩違規,被罰4000,有苦說不出
違規事實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者
內容紅燈時佔用左轉車道 , 綠燈後卻直行通過路口
交通違規地點澄清路圓山路口,往澄清湖方向
車牌號碼*JA-08**
違規日期/時間2019/*/25 上午 07:44:00
違規行政區鳥松區
附加檔案11 檔案
回復時間2019-*-11 23:27:26
回復內容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8年*月25日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本局仁武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依據所附相片或影像檔等資料,檢視結果違規屬實,已予車主填單告發取締。 聯絡電話:374****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直行車占用左轉車道 , 不用跟著他跑只要在後面依循以下重點拍攝

1.紅燈停等時拍一張
2.剛綠燈時拍一張
3.他行駛過路口中心未轉彎拍一張
4.他已過路口再拍一張

我這樣送件過件率已經100%了

不一定要影片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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