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樓主不是不處理
我提供點建議
既然對方直接找你,對方應該沒有車體險。
樓主若是有第三責任財損保險的話。就可以交給你的保險公司了。

如果你也沒保第三責任險的話。
請先找調解委員會。
維修估價,寧願到原廠也別到對方認識的民間保養廠。

接下來就慢慢談吧。
基本上追撞就是後車的錯,你能做的只有將維修金額達到合理的範圍。

如果你對金額合理沒概念。
請把車種和損傷狀況說明一下。

車種差很多,進口車原廠,光是烤漆,就有可能一萬元一個板件,這還沒換零件。

head 999 wrote:
小弟在禮拜日中午因...(恕刪)

那是估價,一般是會”高估”啦,
避免事後追價造成糾紛,所以會多報一些。
實際要保桿拆下才知道內鐵有無傷到。
自己不小心,嫌人家貴?
當初怎不保持安全距離?
1、雙B的烤漆原廠約15000元起!所以我覺得不貴。
2、零件折舊1年是0.369自己算算吧。
3、你用「害」這個字本來想噹一下你的,但想想關我屁事。
4、好好處理吧,加油,記得去保險,12000元可以保好幾年意外險了。
你就認份賠了吧 不過你要監工 舊保桿也是你的要拿回來 免得他拿了錢根本沒修
您好,依小弟去年親身經驗,五揚高架轉下泰山追撞前方,當時也是塞車但我沒保持安全距離追撞,依法開罰我未保持安全距離,外加追撞前車致成前車後下保桿毀損。

罰單3600NTD+車損15000NTD (TOYOTA INNOVA)

所以無解...不騙你!因為後撞前肇責一般都是後方。 一個經驗後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都很重要,就會很警覺的保持行車距離。
1.2萬都賠不起 勸你不要開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 才會追撞 , 100% 肇責 還有啥好說的


有報警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就出險了事

沒保險就趕快約見面 付錢 和解書簽一簽.





就算人家事後不修 你也拿人家沒皮條, 重點是也不關你的事(如果已和解)


1.2萬不是什麼大錢, 人家被你撞到就已經夠倒楣了, 就算浮報一些 也當作給人維修時的代步車費用


head 999 wrote:
小弟在禮拜日中午因...(恕刪)


超過5年的車,車子的殘值是零, 只會判決付工資的費用, 所以不用理他。

tpc_jengyj wrote:
超過5年的車,車子的殘值是零, 只會判決付工資的費用, 所以不用理他。


少鬼扯, 要變賣 報廢 才有殘值的問題.

不然就要恢復原狀, 除非你能提供同年份的二手零件 不然人家換全新零件 你也只能訴求折舊而已

且這種折舊 法官未必會判給你.





"車子的殘值是零, 只會判決付工資的費用" 這邏輯根本不通

殘值是零=無維修價值 沒有維修事實還付什麼工資!?



只判工資 那大家天天玩碰碰車 專挑老車去撞就好了
head 999 wrote:
小弟在禮拜日中午因為...(恕刪)


對方車主直接找你要賠償,我就當對方87.87%沒自己的車體險才會這樣做。

你若有第三責任險就出險,讓保險公司給對方見識見識保險公司的砍價賠償能力。

你若沒第三責任險,就讓對方自己花時間精力去法院告你民事求償,賠償的問題給法院判。

賠償當然要,但沒人受傷的民事求償都不用太在意,反正是對方自己要花時間精力,誰叫對方沒保險公司可以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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