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obHuang wrote:剛看了一下那篇文見識了何謂惡人先告狀幫樓主拍拍...(恕刪) 哈哈照片我有看過但照片只要不上放網說長道短完全沒法律問題呵呵總統府前面沒紅線歡迎大家去前面停然後跟總統大小聲讚啦
回應「周末早晨遇到的惡劣停車糾紛」早在另一篇409樓就預言囉...atoss888 wrote:這實在太簡單太好處理了亂停車的合法不合情理. 已被PO網上新聞. 已承受後果亂PO網的.....不知是否合情理但有可能不合法..那就法院見希望有後續再請樓主 update一下 感謝另一方事主的update, 引以為鑑.
davis0725 wrote:網路上發文真的是要負責任的一堆人以為反正對方不知道你是誰卻不知發文時留下的唯一IP只要向站方要求提供再調閱追查一下連線記錄照樣可以把你個人資料全部翻出來希望這篇能讓人引以為鑑...(恕刪) 有報警 站方才會提供 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