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我停到停車場別人可以帥氣的隨意停!……直接停到路中不用靠邊上下家人,後面一堆人等,也可以,機車快樂的停騎樓然後上面用A4紙寫,店家車不要開單。……我都覺得正義魔人…越多越好…甚至有獎金更棒,不然警察拍違規還要被罵!…………為何我都要繳費停車。
交通部矯正公署 wrote:是的,就是這麼有趣的一個世界。同一個員警,罰Corolla沒有罰RAV4.我完全搞不懂邏輯,一開始以為時間比較短的老車應該不成案,而停很久的rav4應該成案。我猜原因是我沒有拍到rav4旁邊的車,所以不構成並排?如果真是這樣,那我把汽車停在機車道路中央五分鐘不知道有無罰則?btw,我還有拍到rav4駕駛站在駕駛座打開車門的瞬間....明天有空要來問問員警......(恕刪) 可以提出未緊靠路邊就上下車,那跟在路中間上下車有何不同.....應該有相關法條...
我看了相片的假設:如果,只是如果啦!如果RAV4的駕駛去申訴,說是在路邊停下來,準備移進停車格,因為相片裡沒有明白看到旁邊有沒有車,這樣的辯解方式,又剛好碰上桃園錢建榮那樣的法官(相關判例請估狗),這樣會不會真的給他申訴成功?
交通部矯正公署 wrote:是的,我喜歡檢舉。...(恕刪) 借用這篇問一下上次遇到一台車,在左轉道紅燈停下以後就不走了沒錯,前面的車都走光了,他就是不走又等了一輪紅綠燈以後只好繞過他看他老兄在滑手機(後面好幾部車早就叭成一團了)旁若無人把馬路當停車場這種要檢舉那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