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描述是指前方機車急煞是因為那輛要駛出停車格的汽車所導致,是嗎?如果是這樣,因果關係就合理了。

DreamWakeUp wrote:
本人於前兩天與自小客車發生碰撞。
我方機車



事故原因:我騎在林森路 因前方機車急煞 後方的我也跟著急煞 由於右方停車格有一台自小客車要切出來車道 沒地方閃的情況下 我的煞車可能帶稍微重了點加上路面崎嶇不平 於是我自摔了 人滾了好幾圈 (多處擦傷 行動不便 頭有帶全罩目前還在觀察)然後車子去碰撞到他切出來的車頭 於是我就坐119去醫院了


感謝大大看完以上經過


我想請問肇責比例大概是如何?
對方10幾年的國產車 車損:做保險桿大概3-5cm深度1cm左右


我的財損 :買沒幾個月的進口帽 購買時的價格:22000
買一年的seiko錶 中度刮傷-鈦錶帶 :原價52000
跑鞋原價4500
機車的部分:Zeus的海神把原價16000有撞傷 目前已停產 左側車殼幾乎都毀了 估計10000左右
由於我目前行動不便還沒有去確認確切的機車受損情況

不知道這樣要如何處理才好 對方說要找保險公司跟我談
該如何跟他談呢?
先謝謝各位


(恕刪)


幫倒楣的小客車備份.
小客車應該也在想為什麼不是你賠他.
建議他去原廠修個兩萬讓你賠.
怎麼看都是你滾去撞人的.

loveletter155 wrote:
你的描述是指前方機車急煞是因為那輛要駛出停車格的汽車所導致,是嗎?如果是這樣,因果關係就合理了。)

因果關悉?什麼因果?

就算前機車是被他車影響,你後車(機車)本來就該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而不該(不會)急煞摔倒或撞上.

不要把自己的過失賴到他人身上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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