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bmw528 wrote:那些殺人放火強姦搶劫的也不應該抓的就讓老天去制裁它們就好了反正總有那麼一天會算總帳的這位大哥,若有上面的情形,就要報官了!...(恕刪) 我是呼應前面那位網友講的阿在高速公路上面跨越槽化線這麼危險都不用檢舉了那殺人放火強姦搶劫何必報官?反正總有那麼一天會算總帳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