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打了方向燈就等於開無敵星無法無天了

那台被迫在路口剎車停止腳都放下來的直行摩托車是最大苦主:你們這幾台左轉車打了方向燈就等於開無敵星無法無天了

inparty930 wrote:
大家評評理我開的車...(恕刪)


我開休旅車所以也是車高,遇到這種狀況我的作法是喇叭用力給他按下去,
外加加速關門,再來就是比誰的車硬,比誰的路權大,不怕你繼續過來,就怕你不敢。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來硬的,跨雙黃線直接貼前一台計程車車屁股,關門關到他無法向左切為止,甚至是停下來讓你,記得一定要比他還要多半個車身才會有效果。
來軟的,就鬆開你的油門就好了。

以上,自行選擇╮(╯▽╰)╭
到底是要評什麼理啊!!

一邊打方向燈死命要切~~ 一邊死命加速不給切~~

有本事,就撞上去吧!!

輸了~上網討什麼拍阿~~
兩邊半斤八兩~~
變換車道相關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161513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第三項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https://www.tcpd.gov.tw/tcpd/cht/index.php?act=traffic&code=add

你那個地點在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8號花旗銀行前吧


以上你參考看看
inparty930 wrote: 後來我有把計程車攔下來...

彼此彼此,不爽可以檢舉或是撞下去來量,攔車那天踢到鐵板就...了。

說真的關門速度太慢被插,雙方又沒在讓直行的機車,這討拍有點力道不足。
試問如果我為了讓他而減速

後面的大貨車停不及,撞上來,把我撞死,那算誰

又可能後面的是遊覽車,為減速而失控,車上30多人命算誰身上

凡是有因有果, 不是退一步就海闊天空,後面可能是末路
不讓直行車,你跟你口中的小黃有什麼差別?

真是欠噓

零分
inparty930 wrote:
大家評評理我開的車底...(恕刪)

你都看到方向燈了,油門一放讓他進入車道,什麼事都沒了,有需要這麼暴怒嗎?台灣人開車騎車沒什麼修養,為什麼這麼容易動怒?只為了爭車道?爭贏了有面子?爭你直行車比較對?不認同我的話?你可以撞下去,你也未必會贏,多點心平氣和開車,當作磨練自己的修養
5D3 wrote:
我開休旅車所以也是車...(恕刪)

路權你比較大,有種撞下去再說,你傷的是引擎,對方傷的是後面,誰傷比較重?要花時間走漫長的法律訴訟,花的時間耗掉你的工作,判你全贏好了,小黃說他沒錢,你真的贏了,贏的太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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