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浪子 wrote:
去監理站申訴
要求提供違規事證 照片或影片
理論上 若有違規事證的話 裁決處會回覆你 並附上違規事證 讓你乖乖繳錢
不然的話 是可以免繳罰金
只是會很擾民 要民眾親自跑這麼一趟

被拍照檢舉 當然只能依照車牌來查出車主是誰來開罰
怎可能知道車上駕駛是誰?

之前朋友去拜訪客戶 在客戶店門口紅線處停車 被拍照檢舉
後來朋友去監理站申訴 主張他只有暫停不到一分鐘就走了
照片並不能證明他長時間違停紅線

後來聽說裁決處有回函提供事證
他只好乖乖閉嘴繳錢...(恕刪)

沒錯
紅線停不到一分鐘
不算違停

你朋友沒有長時間違停紅線
幹嘛繳罰單阿?

裁決處跟檢舉人
實在太可惡了

fruits0800 wrote:
感覺也是逾期未繳,所以罰金由600變為1200元。,...(恕刪)

沒打方向燈是900
所以是900變1200
便宜啦

今價賣喔 wrote:
沒打方向燈是900所...(恕刪)


每次信用卡帳單來

我也都不收直接燒掉

我就打給信用卡公司說我都沒收過帳單哦

結果銀行就同意我不用繳

幾千萬都不用繳,好爽

就像有人被開單不簽名一樣

都不用繳,爽

jaconbo wrote:
先打給監理機關,確認...(恕刪)

這張罰單99.999%是催繳,因為你違規沒繳費,從發文字號就可以看出來了,
再不繳費就直接強制執行!!

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
本條例之處罰,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
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
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
,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
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

你開你老婆的車,所以罰車主(受處罰人),如果車主認為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
就要在應到案日前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告知處罰機關。

除非你老婆和你不合,甚至要鬧到離婚了,不然通常沒人會去改受處罰人
有疑慮你就去監理站或交通事件裁決所抽號碼牌!!
有沒有這張電腦按一按就知道!!
有的話~覺得不合理就申訴~沒過就乖乖繳錢!!

michaellee807 wrote:
這張罰單看日期已經...(恕刪)


請去監理服務網查詢交通違規

就知道是否有違規罰鍰

1、你太太是不是有變更住址?所以前一張沒收到,現在換單位查過新住址直接催繳。
2、車主可以證明非自己所駕駛,那就不會罰他。但一樣是你要繳錢,除非車輛在那時間點有遺失。所以,罰你老婆當然不公平啊,只是搞這個申訴沒啥意義...

今價賣喔 wrote:
沒你朋友沒有長時間違停紅線
幹嘛繳罰單阿?

裁決處跟檢舉人
實在太可惡了...(恕刪)


拜訪客戶哪可能停不到1分鐘
最後是裁決所提出事證 證明長時間違停紅線
才讓我那位想要靠賴皮而不繳罰單的朋友 摸摸鼻子乖乖繳錢了

只是想告訴發文版主 提出申請事證
一定申請得到的
無聊浪子 wrote:
拜訪客戶哪可能停不到1分鐘
最後是裁決所提出事證 證明長時間違停紅線
才讓我那位想要靠賴皮而不繳罰單的朋友 摸摸鼻子乖乖繳錢了

只是想告訴發文版主 提出申請事證
一定申請得到的...(恕刪)

喔喔
原來你的朋友是說謊想賴皮喔
原來紅線可以停一下不能長時間違停喔
我原本聽不懂嘛
呵呵

愛違規的
死不認帳
很正常阿
都喜歡找人來打自己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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