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解就是提告阿~~

baby655201 wrote:
事發時間:5月13...(恕刪)
一堆亂教,儘量還是和解,跑法院勞民傷財,沒有比較好,對方跟你耗下去稱個一年半載,你還不如拿這時間去好好工作!

虎蒼 wrote:
不和解就是提告阿~...(恕刪)


原來還有公司堅持不出險, 由司機自己賠的, 難怪沒人當公車司機, 太沒保障了!!
現在的機車都那麼脆弱,這樣A倒就要1萬4
機車行還真黑啊

baby655201 wrote:
事發時間:5月13日...(恕刪)


現在台中市警察局事故圖都這麼精美喔!

還好只是皮肉傷,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要告要快,脫產後就什麼都拿不到了...
10幾年前 家人因紅燈右轉擦撞到機車.導致騎士受傷.我是有陪去致歉.水果.壓驚紅包.期間家人也都致電.
那騎士機車部分毀損.擦傷部位大概不離手腳..是沒有骨折等重大傷..
後來遽聞.保險公司賠10幾萬.車損(.因傷不能上班.慰問金..等)
>>>>>>>>>>
這還是10幾年的賠償.以現在來換算少說20萬起跳..當然不是說發生非重大車禍就要對方重大賠償.
畢竟這類的事情誰都不願碰上!!!

客運公司對這種車禍一年要處理幾十件會沒經驗、沒律師處理嗎

不用幻想中樂透了,趕緊處理拿到合理的賠償。
你中獎了

跟你說吧 你有受傷 他沒

你能告過失傷害 穩成立

踏死5萬附近 提告

去法院幾次 他就乖乖跟你和解了

因為易科罰金 他可能就得付這麼多了

為省事 不背前科跟罰金 大部份都會乖乖和解

他現在就是在賴 賴你啥都不懂 說成你撞他 你就告他 給他好看

本來依估價賠就算了 但對這種賴皮的 不咬下他一塊肉哪能罷休

baby655201 wrote:
事發時間:5月13...(恕刪)


報給媒體 隔天公車公司 就會來談和解了!!

直接提告

光是過失傷害,

就夠他賠好幾萬了,,,

SO 不用客氣,,

通常都會先走合解的方式,,

找有經驗的人問一下,

你會更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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