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哥 wrote:駕駛人不當使用車輛...(恕刪) 最近越來越喜歡檢舉那些只開霧燈開車,卻不開大燈的…再不然就是改了打鳥霧燈(有藍、有超黃、有粉紅),通通檢舉…最常就是改了霧燈HID,就只開霧燈當大燈了這些人駕照到底怎麼考的?
2週前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一輛CRV,在內線車道上,沒開大燈。後方一輛XV給它閃大燈提醒。閃了3次後,CRV可能覺得被逼車了,覺得XV來挑釁的?於是變換車道到中線、外線、中線、再到外線....在中線車輛與外線貨車間幾次穿梭後,揚長而去。CRV可能以為用此展現,人家就知道他不是吃素的,是有兩把刷子的,少來逼車?我在想,提醒對方沒開大燈時,如果用"熄燈"方式,對方會不會比較明白?例如你閃一次燈、引起對方注意後,你就快速的開燈、熄燈、開燈、熄燈...對方會不會比較知道?
北方威尼斯 wrote:你的行為,太過分了...(恕刪) 太過份?我又不是閃遠燈,也沒按喇叭跟近距離逼車!我還覺得他在我車後晚上下大雨完全沒開燈才是真正的"過份"!當一台車在晚上下大雨的路上有機會在後方時,就開關一下大燈(不是開遠燈喔!),都不會覺得奇怪嗎?換成是我對向車對我閃燈或後方車對我閃燈或開關大燈,我都會注意一下是不是不小心開到遠燈,或是說晚間忘了開燈!前前後後從我發現他出現到開燈對方花了10分多鐘對方才開燈,我也不是一直持續的開關跟尾隨!若是把這種對其他用路人有威脅性的疏忽駕駛的提醒當成是過份,那不就跟按喇叭提醒當成嗆聲是等同意思囉?是"提醒"不是"弄"!換成是別人真要弄就一路開遠燈逼車逼到死了,然後回家再順便檢舉!今天對方最後是開燈了,否則下大雨的晚間車流量大情況下,一個閃神沒注意到完全沒燈的車出現導致車禍,兩造想哭都來不及!過份?今天放任這不定時炸彈我不提醒對方,我才覺得對不起其他用路人!
chaoban wrote:我在想,提醒對方沒開大燈時,如果用"熄燈"方式,對方會不會比較明白?例如你閃一次燈、引起對方注意後,你就快速的開燈、熄燈、開燈、熄燈...對方會不會比較知道?(恕刪) 有人說我這樣太過份了,寶傑您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