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SDiscovery wrote:平衡報導一下不管是...(恕刪) 如果一定要拍到駕駛座才算的話,那新莊分局真的很敢開,因為目前為止,個人檢舉這類違停,沒失敗過……這次的處理方式就等三個月回覆後會再跟大家說……好久啊~
qazcde wrote:機車臨停是指人需在機...(恕刪) 是的,所以我有說須注意臨停相關規定,基本上就是人要在車上且不超過3分鐘。常理來說,雖然人不在車上就可用56條不過有些地方,只要違停車輛附近有疑似駕駛人的話例如:併排或是紅線處也是只會用55條告發
正常,四輪大爺找不到車位就會怪政府停車位設立不夠,完全不會反省自己是否腳斷掉才不想走遠路? 我最近發現買台迪卡農滑板車就可以停得更遠,滑板車的體積小,可以讓我帶到捷運或公車上,到目的地我也可以請診所或店家幫我放在櫃檯,我真的很不解那些整天違停抱怨停車格不夠的人在想什麼? 停車位不夠你為什麼要買車? 你享受雨天有車頂遮風避雨,為什麼你不願意犧牲多走一點路? 想開車又不想走遠一點停車就好像想內射又不想戴套,天底下有那麼爽的事嗎? 真的,吃罰單剛好
SteveMcGarrett wrote:正常,四輪大爺找不...(恕刪) 誰叫你不管中國或台灣的華人都愛講你有五千年文化龍的傳人加上是禮儀之邦, 每次都看到這類言論就想笑,道德水準看看就知道了...lol 不管對岸或台灣只要會講中文的國家都差不多都有這種人的存在且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