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8865212 wrote:我內容只寫無故停路中間~阻礙後方車通行如果不是這樣寫 ~~那我就不知怎麼寫了...(恕刪) 為什麼你認為有阻礙後方車通行?當時不是紅燈了嗎?警方一定認為你根本是來搗蛋的!紅燈你是不會看哦?以下是一點建議若你寫:「本大俠就是不爽這些二等公民沒被曝曬!看不到別人痛苦我就快樂不起來!這已經嚴重影響本俠的開車情緒,導致路怒症發作,必須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請求警方開單作為日後向這群躲太陽的機車人申請賠償的依據!」這樣一定能成案的!加油!
所以你覺得在一大早塞車時~~為了兩台機車要躲太陽空出至少兩-三台車的一大段距離而把車陣拖更長這行為是正常的??所以等紅燈 就可以亂停就對了???還是說你平常就是那種人 為了躲太陽隨意停在路中間的??失敬失敬了xboy200 wrote:為什麼你認為有阻礙後方車通行?當時不是紅燈了嗎?警方一定認為你根本是來搗蛋的!紅燈你是不會看哦?以下是一點建議若你寫:「本大俠就是不爽這些二等公民沒被曝曬!看不到別人痛苦我就快樂不起來!這已經嚴重影響本俠的開車情緒,導致路怒症發作,必須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請求警方開單作為日後向這群躲太陽的機車人申請賠償的依據!」這樣一定能成案的!加油!
之前新聞有提到是可以開罰的,我想是照片說服力不夠(一來是紅燈,二來距離前方沒很遠,要說是保持安全距離好像也不是說不通,第三是一堆人已經形成一個聚落,開罰不易)。不過車陣這麼長遮太陽的也擋沒幾公尺,檢舉不過就算了吧
clarkclark wrote:應該不是警察不辦而...(恕刪) 應該是這樣沒錯一張照片無法證明是行駛中還是已經停車照片也沒有看到是不是有放腳necomata wrote:三是一堆人已經形成一個聚落, 形成聚落不是問題可以取締最前面那兩個。後面不取締是因為已經被那兩台擋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