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被撞,還要賠錢的經驗嗎?

車子真的要無肇責很難 而且保險員又暗示你了
猜測你應該不是停止狀態

對方受傷 基本上穩輸了 就看怎談

他賠你車 你賠他受傷 還會有刑事 這一個就有得受了

不過通常是要錢 有保險就賠錢了事吧

不然下次 遇到這種時候 記得自己也要驗傷 再怎樣都要弄個傷出來

跟對方才會對等 不然汽車永遠輸機車
警察鑑定還沒出來,是行駛在一條小路上,剛停下來要會車,就被後方機車撞上了……
騎士叫救護車送醫,傷勢好像蠻嚴重的,聽說一臉的血,牙齒好像斷了幾根……

grezzo wrote:
也沒有無故突然煞車等行為(恕刪)


這條行為請拿掉, A煞車B撞A, 那是B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不是A突然煞車有問題, B不是A, B沒辦法判斷A煞車是否合理.
後車撞前車正常不是都後車百分百責任嗎
只能說在台灣受傷跟死的真的都不用管路權了~英明的法官不多
應該是強制險賠體傷
如果有保車體險,就直接出險修車,保險會代位求償,如果確定無責,保險不會漲
前陣子停等左轉時,被後方機車撞擊車後的經驗
fish小峰 wrote:
警察鑑定還沒出來,是...(恕刪)

這時有無裝後方行車記錄器就很重要
後方騎士通常做筆錄時不會說實話
但你若是有先提供行車記錄畫面的
警方在做筆錄時都會先提醒對方
對方通常不會任意做假筆錄
我父親也是被後面屁孩機車超車擦撞
屁孩還衝到對向撞斷人家手腳
保險一開始要和解賠
老人家不爽不賠
告了兩年民刑鑑定都無責
讓屁孩跟路邊亂停車的去賠了幾百萬

其實一開始和解金額就小很多
保險出了也不會讓大家難過
我有想過要不要讓年輕人有條生路
可惜屁孩跟他家人態度就是屁
連我快八十歲的和氣老爸都不爽了
和解庭及民事法官有說過目前北部還是有王法的 路權第一
樓主後面被捅應該沒有肇責
告也告不贏你的
要不要和解看看你接不接受他的態度了
誰叫你要當四輪大爺,坐轎子,都不會受傷。

只要對方受傷,你就輸了。會被告傷害,哈哈。

然後保險金談不攏,照樣告。前科Get!

沒錢就不要當大爺坐轎子阿,轎子是給富二代坐的。

路上那麼多機車,敢開車一定要很有錢。

fish小峰 wrote:
如題
朋友日前開...(恕刪)


我有這種經驗,真的是很誇張,我的情形如下,供參~~~

我在105年2月18日在新北市五股區的越堤道,因為要右轉所以行駛在「右轉專用道」,很合理吧~
但綠燈剛起步,有一台卡車在「直行專用道」突然搶快在停止線處直接右轉,造成其右後輪擦撞我車左側車頭,於是當下便打了110叫警察,事後並提供了行車紀錄器影片供判斷肇責。

後來在寫筆錄的時候,派出所員警很大聲的把我的電話及住址,唸出來給對方聽,而且過了一個月都沒有把我提供的車禍影片,提供給承辦我這次車禍肇事初判的交通隊員警,很顯然就是要包庇。

等了一個月後,初判表申請下來了,竟然警方竟然說我是「右側超車」所以判我3成肇責,經打電話洽交通隊承辦員警申訴,右轉車輛行駛「右轉專用道」,直行車輛本就要行駛「直行專用道」,本就是天經地義,且該處畫有「雙白實線」,本來就不可以跨越,而對方在我一起步就違規右轉,導致車禍發生,我方毫無反應時間,怎可判我有肇責?如此初判顯有不合理之處。

但員警就只有冷冷叫我說,沒有新的事證,不然就花3000去肇事鑑定,這樣欺負人,實在很過分。

本來想說要去申訴他們,但是經人勸阻,最後還是鼻子摸摸認了。

以上經驗供參考~

grezzo wrote:
簡單講,如果汽車是...(恕刪)


如果前車無違規,或是等紅燈靜止狀況,後車100%,我老爸也被機車從後撞過,對方住院1周

我方無任肇責,修車費完全由對方保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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