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88885865 wrote:
不管是機車或者是汽...(恕刪)
台灣還是有一些人開車觀念偏差, 該讓的不讓(頭過身就過), 不該讓的反而把車停下來讓他車先行. 這不但亂了交通規則, 也常常讓人誤判, 增加不少危險.
現在的人路權的觀念確實已經比以前的人正確及重視, 路權低的車輛本來就應該讓路權高的先行, 這樣行車才會安全及順暢. 如果樓主曾經在歐美日等先進國家開過車(尤其是德國), 把台灣開車不好的習性帶到過外, 被別人長按喇叭抗議甚至開窗大罵個幾次, 正確的開車習慣就會深入到基因內.
最後我還要提醒樓主, 現在許多車主都會至少保丙式車碰車險及第三責任險, 發生擦撞只要人沒事, 輕微的碰撞其實是不痛不癢的, 他們只要將車子開回原廠, 保桿/鈑件也許可以重新烤漆甚至換新, 而費用七成甚至全部最後是由路權低的人買單, 同時全程由保險公司負責, 想通了也許樓主就可以理解遵守交通規則及路權的重要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