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519 wrote:
黑色車卻突然加速衝到我前方堵我


遇到這樣的人, 實在, 也不過只是借個路過, 何必這樣.
但是從樓主的敍述來看, 要變換到外側車道, 是不是後車仍有足夠距離, 或者非得煞車, 才能避免撞到插入車道的車. 如果強行剪入外側車道, 逼迫該車, 似乎不太好. 平常如果有車先打方向燈, 我視情況, 大部份會減慢讓車.

另外一點如引言, 黑色車還能加速再超到前方, 表示樓主與大貨車有段距離 (猜想). 有時, 插入到別車道, 結果又拖慢速度, 確實會引起後車的不滿 ,事實上我也這樣覺得.

行車時, 若已確定要左右轉, 應提早變換車道, 像台北這麼亂的交通, 有時根本被卡得無法順利變換車道轉彎.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遇到這樣的人, 實在...(恕刪)


紅點代表我的車 黑點代表流氓的車 綠點代表大貨車
我從麥帥二橋經過 打算走堤頂 右轉至民權東路六段
如大大所言 我可能是變換車道(1)去惹到"大哥"了
"大哥"在(2)處以車位四十五度姿勢堵我 想必是有仇必報
他下車以後異常冷靜 快 狠 施暴我的愛車 施暴後認定在氣勢上完全壓制我後
才動口嗆聲 這是典型的"大哥"模式
當時 我擔心的不是車子 是他車上可能擁有"機絲"


我沒有超越大貨車後再變換車道 是因為前方右轉的避車距離不足
關於左右轉或是變換車道的習慣 小弟習慣要先讓方向燈閃個幾秒之後確認後方車輛再切入其方向 一樓主所說的方式我看來因該是方向燈打了就馬上轉向了 如果真是如此那遇到駕駛習慣比較不好或是脾氣不好的駕駛人就很容易起紛爭的
很明顯的就是"剪"車
樓主啊...不是方向燈打了就可以換車道了
特別是別人的車子可能剛好在你的右後方而已
你覺得是超車..但是人家覺得是"剪"車
別忘了..路權是屬於直行車的...
至於變換車道的規定可以自行上網蒐尋
此外..事件最大的主因是在
當你要變換車道時...對方已經按喇叭..也許是告訴你安全距離不足了..也許是你再切過來人家就要撞安全島了
但是(當時我沒有理會他,因為前方有大貨車),我仍繼續在外側車道行駛
硬切了人家..還大搖大擺的...也難怪對方會....(當然他的行為也不足取)
也許您很注重自己的安全...擔心前方避車距離不足而不超大貨車..但是您切人家的車..是不是卻忽略了別人的安全呢

此外...出餿主意要樓主告對方肇事逃逸的...別再害樓主了...等等變誣告就慘了...應該是毀損才是啦

不過...如果樓主這樣的駕駛習慣不改的話...被攔車也許會是家常便飯喔...
darksheep wrote:
關於左右轉或是變換車道的習慣 小弟習慣要先讓方向燈閃個幾秒之後確認後方車輛再切入其方向 一樓主所說的方式我看來因該是方向燈打了就馬上轉向了 如果真是如此那遇到駕駛習慣比較不好或是脾氣不好的駕駛人就很容易起紛爭的...(恕刪)


不無可能...

我要切換車道
1.先閃燈
2.都儘量在隔壁車已經通過後, 接著對方的屁屁 , 才慢慢切出去(在"高速公路" 上亦同)

ps:
我的車看來就像" 颷仔"喜歡的車....
But..我可沒有憑著這一點, 逼別人讓路哦
舊山線上 台鐵唯一的 折返線 即將拆除! 趕快去悼念吧XD 我有2兆 隨便照+趴趴走http://blog.yam.com/ericsun0514
告他"肇事逃逸".+1

遇到這種大哥類型,硬幹也不是辦法,等他開走後就去警察局告"肇事逃逸",大哥有的很阿莎力,連警察局都懶得去(其實是不方便去),直接匯修車費給你,但是也有那種叫小弟一起來的.

開車在路上我也非常討厭被"剪車",尤其是那種"剪車"又一臉不在乎那種,我也都會還以顏色,教他一些交通規則.
在我看來,你開車的方式比較像流氓。只是你剛好惹毛了真的流氓而已。
超車右轉,大忌,這種超車方式的言外之意就是:來打架吧!
三王三王--立志成為中山先生的兩倍--串出
明明是開版的把路當成自已家開的
切出去之前也沒有確定後方車的距離
任性隨意的切換車道
有沒有剪到別人也不管
沒撞到別人就是賺到
撞到別人就再說

不懂得檢討自己的錯誤
只會上網來抱怨別人沒品
到底是誰沒品?

處理能力也很差
當下龜縮不敢出車,現在上網馬後砲,連人家車號也不知道

就同理心來說
如果你是後方黑車
左方的車,在沒有判斷適當的車距,打出燈就硬切出來
按了喇叭也沒縮回去,就是硬要切出來吃我的線
換做是你
你會不會覺得被侵犯?
愛水的老王 wrote:
超車右轉,大忌...(恕刪)


我並沒有"超車右轉"
事實上也尚未右轉,(1)超車處離我要打算轉彎處約有500米!!!
只能說違反變換車道的法條!(車速與超車距離的正比關係,在法條上我的超車距離是不足的 )
我主觀認知變換車道的距離是足夠的(我目視鏡中的後車) 但對方認知是否定的
我不認同所謂"比較像流氓"的說法
報告法官大大們我沒有蓄意"剪車"的主觀犯意
(我就是想右轉才提早由內轉外側車道)
如果真的有意圖 直接加速超越大貨車後 再"剪車"豈不是更酷更挑釁
只能說當時確實變換車道失當

另外 換個角度
超車者是他 我是後車
他欲超車 以我的個性我一定會禮讓
倘若我不小心追撞到他了
他必定會說已打方向燈 照樣"施暴"
我開車已經十年了 向來遵守行車規則也無發生車禍(這是第一件!若是有也是別人闖紅燈)
我以小角度切入 仍然換來暴力相向
流氓就是流氓 倒楣加上不小心就惹來災禍
只能說開車要小心.............
bagelba wrote:
明明是開版的把路當成...(恕刪)


您說的是 我遵重您的意見
感謝您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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