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567 wrote:
怎麼完全不同? 不...(恕刪)


感謝~
整個想說車禍是保時捷影響而不同,
都忘記未保持安全車距,
感謝指正^^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由貴彌生 wrote:
朋友是最前面被撞屁...(恕刪)

B全責
P這次運氣好沒他的事....
依路權,保時捷跟honda的部份,保時捷是全責

honda跟bmw的部份,bmw全責

但是交到鬼島的法官手中,會怎麼判就不知了…
我是原po,因為前陣子和車主朋友吃飯聊天,得知了一些近況,分享給各位大大。
首先,BMW車主申請了事故鑑定,朋友只好配合時間參加,聽說當天保時捷是派律師還是保險人員去的。開會的時候,朋友發現委員會只有播當初BMW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並沒有播我朋友的(我朋友也有提供給警方,隔幾天才去將記憶卡取回)。事後BMW車主有向朋友借閱記憶卡copy車禍影片,也還好,開會那天BMW車主有帶來,也請委員當場播放,還原事故。會議上,保時捷代理人的說詞是,就是有禮讓才沒有造成碰撞,BMW會撞到前車,應該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跟保時捷無關。
前陣子收到鑑定報告,朋友很開心,因為她和BMW無肇事責任,保時捷則為100%!好像原因是起駛未禮讓行進中的車輛先行,造成朋友與BMW車主急煞及反應時間不夠造成的。
我有把之前大大們的意見告訴朋友,朋友很感慨,畢竟這與初判表有些差異,不過吳小胖大大講的沒錯,鑑定看的是路權。朋友的車已經修好,後續BMW要怎麼處理,她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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