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obling wrote:
1.
沒有碰撞
不管情況如何
千萬不要停下來趕快閃..就算對方臨盆也千萬別留
否則沒事也難保變有事
閃了就算有事也可能變沒事
基本上閃是穩賺不賠
2.
警察沒有協調和解的權力
警察開口說出「和....」
就可以干譙他了
3.
態度放軟
請對方拿出醫藥版金假單薪資證明
套對造話
錄音
跟蹤...確認對造到底情況如何
4.
不要怕麻煩
跟他官司
怕麻煩只會更麻煩
不和解!你直接把後果告訴她,90%以上她會找你來和解.
以下請你當面告訴她:
1.不和解請提告,並告知(事故為前後車關悉你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導致無碰撞自摔,
基本上我是無肇事責任的).就算要告過失傷害最後還是不起訴處分.
2.不起訴處分後一毛錢都不會給你,你的醫藥費與修車請自己負責.
3.因我無肇事責任,卻被你因自己的錯誤認知(或故意而為)逼迫得上法院訴訟,
因此耽誤了我的工作以及名譽損失,我將提起民事(侵權行為人格權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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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 此事故不如你說的(你有所保留或欺瞞)...你或許因疏失而導致她摔車,
那麼你告知她以上的話的話,那麼你將會有反效果害到自己的,請小心!



























































































